HIS7100 Reading Seminar報告

 “文以人重”:從胡居仁與《易像鈔》看

《四庫提要》之纂修*

劉勇

   

文淵閣《四庫全書》經部《易》類全文收錄明儒《易》著凡二十四種,除第一種《周易傳義大全》為永樂(1403-1424)間“胡廣等奉敕撰”外,[1]皆為明代學者私家著述,而以中晚明儒者之作居多,其中第七種為明儒胡居仁(1434-1484)之《易像鈔》。然考有關胡氏生平之文獻資料及明清公私著錄,均無撰著此書之記載,纂修《四庫全書》時出現的胡著《易像鈔》,實為傳世之唯一版本,[2]其時上距胡居仁之去世,已近三百年;而四庫館臣所撰此書的三種“提要”,也矛盾重重。筆者初讀館臣關於此書之“提要”,已不能無惑;繼讀其書前《自序》,更是疑竇叢生;乃進而考核是書內容,愈堅信其非胡氏之作,但苦於不能知悉其究系何人手筆。偶讀晚明錢一本(15391617)《像抄》一書,遂盡釋往昔疑惑,知所謂胡氏《易像鈔》,實為錢著《像抄》,爰列所據,證其雷同冒襲之實,並以此為綫索,追溯四庫本《易像鈔》之來源,及其卷帙變化之詳情,並嘗試推測其冒襲作偽之緣由,進而檢討《四庫全書》與《四庫提要》纂修中潛在的“文以人重”傾向。

 

一、《易像鈔》三種提要之矛盾

 

現存乾隆四十三年(1778)五月四庫館臣對此書的初步審查意見,即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易像鈔》書前所附“提要”略

《易像鈔》十八卷,明胡居仁撰。……是書前有居仁《自序》,稱“讀《易》二十年,有所得,輒抄積之,手訂成帙。又取先儒圖書論說合於心得者錄之”。三卷以下,則皆與人論《易》往復劄記,及自記所學,復為隱括歌辭以舉其要。……其說《易》亦簡明確切,不涉支離元(玄)渺之談。考萬曆乙酉,御史李頤請以居仁從祀孔子廟庭,疏稱居仁所著“有《易傳》、《春秋傳》,今頗散佚失次”。朱彝尊《經義考》載有居仁《易通解》,注曰“未見”,而不載此書,豈此書一名《易通解》歟?然李頤時已稱散佚失次,何以此本獨完?疑後人裒其緒言,重為編次,非居仁所手著也。乾隆四十三年五月恭校上。[3](下文簡稱“書前提要”)

    成書於乾隆四十七年(1782)的《四庫全書簡明目錄》卷一該書條

        象鈔》十八卷,明胡居仁撰。《自序》稱“讀《易》二十年,有所得,輒鈔積之”。後二卷則皆與人論《易》之語,及自記所學,並為隱括歌詞以舉其要。考萬曆乙酉,御史李頤請以居仁從祀,疏稱所著《易傳》已散佚,此本或後人所裒輯歟?[4](下文簡稱《簡明目錄》)

兩篇“提要”均稱該書“十八卷”,但“書前提要”謂其“與人論《易》往復劄記,及自記所學,復為隱括歌辭以舉其要”是在“三卷以下”,而《簡明目錄》則謂此部分內容屬於“後二卷”,其間相差已達十餘卷之多。

而遲至乾隆六十年(1795)才終於“校勘完竣,隨加緊刊刻畢工”的《欽定四庫全書總目》(下文簡稱《四庫提要》)卷五該書條則謂:

《易像鈔》四卷,兩淮鹽政採進本。明胡居仁撰。……是書前有居仁《自序》,稱“讀《易》二十年,有所得,輒抄積之,手訂成帙。又取先儒圖書論說合於心得者錄之”。三卷以下,則皆與人論《易》往復劄記,及自記所學,又為隱括歌辭以舉其要。……其說《易》亦簡明確切,不渉支離幽渺談……(按:以下除無末句所署日期外,餘同“書前提要”)

纂成後又屢經增補、刪改、復勘的《四庫提要》,[5]無疑使得事情更加複雜了:除了將避諱的“元(玄)渺”干脆改作“幽渺”外,《四庫提要》記此書為四卷,不同於“書前提要”和《簡明目錄》之十八卷;而《四庫提要》“三卷以下”之說與“書前提要”同,又因《四庫提要》記全書共四卷,則“三卷以下”實則也指“後二卷”,亦與《簡明目錄》相同。

上述差異,即使考慮到不同時期提要的撰寫、刪和校核可能會根據不同的底本,也無法得到合理的解釋。現存《四庫全書》本《易像鈔》確實是十八卷,但“與人論《易》之語,及自記所學,並為隱括歌辭以舉其要”的部分,既非“書前提要”所謂“三卷以下”,亦非《簡明目錄》之“後二卷”,實則是此書最後三卷。而《四庫提要》所記四卷本,看起來與現存的十八卷本相去甚遠,但它卻是最有根據的敍述(詳後)。

 

二、《易像鈔》、《像抄》序言之比較分析

 

在此有必要首先關注本文主要涉及的兩位明儒——胡居仁與錢一本。胡居仁(14341484),字叔心,號敬齋,江西餘干人。從學於明初大儒吳與弼,其學以主忠信為先,求放心為要,闇修自守,以布衣終其身。成化二十年(1484)卒,年五十一。後追諡“文敬”。萬曆十三年(1585),胡氏以明代朱子學代表的形象,與陳白沙、王陽明一同獲允從祀孔廟,成為明代從祀的僅有四位當代儒者之一(另一人是前此入祀的薛瑄)。無論是在學術、政治,還是在個人倫理道德方面,胡氏身後都享有崇高的聲譽,並且這種聲譽和其朱子學者形象,在後世數百年來基本不變。[6]

錢一本(15391617),字國端,[7]號啟新,武進人。萬曆十一年1583)進士,除廬陵知縣,徵授御史,出按廣西,並於萬曆十九年(1591)九月連上《論相》、《國本》二疏,時廷臣相繼爭“國本”,惟錢氏言最憨直,神宗已銜之,後因孟養浩疏論“國本”,內批廷杖,並削錢氏籍,斥為民。錢氏罷歸,潛心六經濂洛諸書,尤精於《易》,與顧憲成(1550-1612)輩分主東林講席,同時在家鄉武進創立同善會,致力於當地的教化和慈善工作,年七十八卒。著有《像象管見》、《像抄》、《四聖一心錄》、《黽記》、《範衍》、《世編》諸書。[8]其中前三種皆為論《易》之作。除《像象管見》全文收入《四庫全書》外,餘皆入“存目”之列。

《易像鈔》“提要”之矛盾如此,進而讀其所謂書前胡居仁《自序》,更覺疑竇重重;偶閱錢一本《像抄》自序,則若有所覺,乃取胡序與之對勘,列表如下:[9]

表一:《易像鈔》、《像抄》自序對照表

書名

《易像鈔》

《像抄》

序題

易像鈔原序

像抄引

 

 

 

序首

余自吳聘君之門,始知句誦詞章為不足學,當以斯道自任,絶意仕進,得暇讀《易》,幾二十年,稍有所得,隨讀隨鈔,積之既久,復手自訂成帙,名曰《易像鈔》

萬曆丙戌,余復任螺川,受教王、陳兩先生,始知讀《易》,積之幾二十年,若仿佛窺見管中一斑,不忍投之水火,因災木於甲辰,名曰《像象管見》。至於今又幾十年,筆既頹,手亦顫矣,因友人鞭勉,隨覩隨讀,隨讀隨抄,積與前等,復不忍棄去,思續為木災,以自備考鏡,名曰《像抄》

 

 

 

 

 

 

 

正文

先儒有言:“《易》之為書,窮神知化,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世之註解,殆皆妄也。”此蓋不特箴弼之失云。然余雖不任註,其應鈔不鈔,非所鈔而鈔,亦自知妄無所逃罪。或曰:窮年兀兀在書冊中作活計,嘻,此蠧魚也。余曰:書冊安能蠧魚人,人自蠧魚耳。余又見蠧魚一生活計作於書冊中,然似頗為書冊居守,初不甚為書冊蠧,有蠧名無蠧實者,蠧魚也,依書冊則生,離書冊則死,生死以書冊,猶書冊也。若蜉蝣焉,朝生暮死於泥沙污濁中矣,與其泥沙而蜉蝣而生死,毋寧書冊而蠧魚而生死。姤之言包也,有魚無咎,無魚起凶,蠧雖微,亦魚也。人有家無書,有書無蠧,包無姤魚,蔀為豐屋,不懼窺其戶、閴其無人乎?余尚恐不得比數於蠧魚,卒為蜉蝣之朝夕,若曰無事書冊,余曷敢昧心。

孫盛有言:“《易》之為書,窮神知化,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世之註解,殆皆妄也。”此蓋不特箴弼之失云。余前《見》既管,後《抄》復然。即不任註與解,然應抄不抄,非所抄而抄,亦自知妄無所逃罪。或曰:窮年兀兀在書冊中作活計,嘻,此蠧魚也。余曰:書冊安能蠧魚人,人自蠧魚耳。余又見蠧魚一生活計作於書冊中,然似頗為書冊居守,初不甚為書冊蠧。有蠧名無蠧實者,蠧魚也。依書冊則生,離書冊則死,生死以書冊,猶書冊也。若蜉蝣焉,朝生暮死於泥沙污濁中矣,與其泥沙而蜉蝣而生死,毋寧書冊而蠧魚而生死。姤之言包也,有魚無咎,無魚起凶,蠧雖微,亦魚也。人有家無書,有書無蠧,包無姤魚,蔀為豐屋,不懼窺其戶閴其無人乎?余尚恐不得比數於蠧魚,卒為蜉蝣之朝夕。若曰無事書冊,余曷敢昧心。

序末

餘干胡居仁識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春孟之吉毘陵錢一本識

 

從上表胡《序》與錢《引》之比較,可以明顯看出兩文必有承襲關係。序首部分關於著書緣由與著述過程的表述差異最大:前者歸因於其師吳與弼之教導,而後者緣起於長輩和朋友的指點。前者言其著書時間“幾二十年”,後者則以此時間指其所著《像象管見》一書,至《像抄》之作,尚需“又幾(大約、將近)十年”。至於諸如“始知”、“積之”、“隨讀隨抄”、“不忍棄去”等語句之運用,在在都能看出襲用與篡改的痕跡。正文部分大體無異,但也有“先儒”與“孫盛”之別,從下文“不特箴弼之失”來看,原文更可能是“孫盛”而非朦朧其辭的“先儒”,因為“箴弼”之“弼”,在此是具體指王弼(226-249)而言,篡改者似乎是為求其異而改“孫盛”為“先儒”,卻未能完全照應到後文的王弼,留下了篡改的蛛絲馬跡。其次,“蓋”與“害”、“始”與“若”則很可能分別是四庫本謄抄時音、形之誤;而至關緊要處則在於錢《引》多出“余前《見》既管,後《抄》復然”一句,雖是自謙之詞,但呼應了序首所稱作者十年前著有《像象管見》一事,故胡《序》中完全不見相關記載,錢《引》開頭部分“積與前等”、“思續為木災”等凡涉及呼應《像象管見》的用語,同樣不見於胡《序》,此種差異尤其可見小心篡改之綫索。

胡氏《自序》存在的問題值得關注。《自序》中之吳聘君,是指其師吳與弼。“從遊幾二十年”一語,略與事理不合:胡居仁於景泰五年(1454)從學於吳與弼,其時胡氏二十一歲,[10]在此前後開始研《易》,積之二十年,則《自序》大約撰於成化十年(1474)左右,胡氏四十一歲,距其成化二十年去世尚有十年之久,這樣一部成書及其序言,似不可能毫無任何訊息流傳,但負責保存、整理胡氏著作的學生和女婿余祐(弘治三年[1490]年進士)對此沒有任何記載,相關的序跋文字中也毫無綫索,此其一。其二,所謂“以斯道自任,絕意仕進”云云,似非《自序》文理所宜,特別是“以斯道自任”一語,儘管是宋明儒者尤其是理學中人的常用語,但它主要作為對有得於或有志於聖賢之學者的極高讚譽,用於自稱則幾乎是不可想像的。就胡氏而言,後人亦多以此語譽之,如其門人徐撰《行狀》云:“既而從康齋吳先生得心學之正,退而益加充廣,慨然以古人自期,以斯道自任,以記誦詞章為不足事,專用心於內,其學以主忠信為本,以求放心為要……”;[11]其鄉人鄧秀(嘉靖七年[1528]舉人)撰《胡敬齋傳》亦謂:“聞吳聘君與弼講學崇仁,徒步從之遊。聘君亟稱歎,以為非常人。退而益加充廣,盡棄舊學,以斯道自任。”[12]類似用語多為後此之傳記文字所取。通過比較還可以發現,《自序》中所謂“知句誦詞章為不足學,當以斯道自任,絕意仕進”云云,與徐弘撰《行狀》極為接近。由此可以認為,所謂胡居仁之《自序》,實非出自胡氏之手筆。並且,從這篇《自序》的整體風格而言,與現存胡居仁文集中之行文風格亦大異其趣,尤其是用“蠧魚”、“蜉蝣”之類輾轉設喻和委婉表述,更與胡氏本人的狷介性格相去甚遠。[13]

錢氏《像抄引》的可靠性,可以從其中涉及的人、事得到驗證。錢序中之王、陳兩先生,分別指王時槐(1522-1605)、陳嘉謨(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錢一本《像象管見》“題辭”云:

本不肖,萬曆癸未筮仕廬陵,不敢謂能事賢友仁,然竊聞仁賢緒論而知所嚮往。於時塘南王先生輯有《衛道編》,以辨異辟邪;蒙山陳先生著有《就正初稿》,以發明《易》道。二先生間語不肖曰:“子有意於求明,盍進而讀《易》。”遂手《易》而讀之,出入必於是,寢食必於是,積之凡二十餘年,始於屯,仍為屯;終於未濟,仍為未濟,象則茫然而矧於像,何能有一隙之窺?然而半生之精力在此矣。山先生云:“自漢魏以來,以《易》名家者殆數千百人,觀其用力之勤,蓋自謂能窺天人之奧,著為成書,足以師世,然其書具在,不為士大夫譏評訕笑,用覆醤瓿者,無幾矣。”不肖曷不量而又踵是?復竊自念,譏評訕笑之來,評所當評,笑所當笑,即可以求其所未至,亦即可公己公人,而與天下共求其所未至,固不妨盡披其短拙疵謬之見於有道君子之前,而醤瓿亦効一覆之用也。第恐其為成都醤翁之瓿,如井上之勿幕有孚,並其覆亦無所用之。萬曆甲辰秋九月丙辰,毘陵錢一本題。[14]

此段文字所敘,可與其《像抄引》中所涉人、事及著述緣由相發明。錢氏萬曆癸未(十一年,1583)任官廬陵,受王時槐、陳嘉謨影響而研《易》,歷二十年而成《像象管見》,即其“題辭”之年(萬曆三十二年,1604);又歷時約十年,即錢氏《像抄引》末所署之萬曆甲辰(四十一年,1613),復成《像抄》一書,亦與《像抄引》首所稱“至於今又幾十年”相符。而錢氏《易》著中不但大量引述陳、王二人之說,《像抄》中更有直接與陳嘉謨論《易》之書信。[15]因此,錢《引》之可靠性可以由此得以確證。[16]此外,此篇《題辭》整體上婉轉設喻的風格,與撰寫於十年後的《像抄引》如出一轍,亦可資證明後者為錢氏手筆。[17]

總之,比較兩篇自序之內容和行文,可以明顯看到其中抄襲和篡改之痕跡;結合兩篇序言作者的背景和經歷分析序文內容,則胡氏《自序》中矛盾牴牾之處顯而易見,而錢氏《像抄引》所敘則可以得到證實。因此,可以初步認定,所謂胡居仁撰《易像鈔自序》,其實是後人篡改錢一本《像抄引》的結果。以下本文將進而比較分析《易像鈔》與《像抄》兩書在結構與內容方面的關係。

 

三、《易像鈔》與《像抄》結構、內容之比較分析[18]

 

大體而言,除卷帙多寡及排列次序有所不同外,兩書在具體內容上幾乎完全一致,其相同之情形列表如下:

表二:《易像鈔》、《像抄》內容相同情況對照表

  [19]

《像抄》

《易像鈔》

 

卷次

刻本頁

影印本頁

卷次

抄本頁

影印本頁

卦圖之馬圖、龜書、太極、體用一源

1-28

102-115

1-34

133-150

卦圖之河洛合圖、一陰一陽、通知晝夜、先天豎圖、天日交圖、先天方圖

29-48

116-125

1-23

150-161

卦圖之先天圓圖、後天圓圖、乾坤易之門、序卦(頁1-16

49-78

126-140

1-37

162-180

卦圖之序卦(頁17-19[20]、三十六宮、雜卦、制器尚象、大衍

79-104

141-153

1-32

181-196

卦圖之九卦、四象圖、八卦、重卦圖

105-117

154-160

A[21]

1-16

197-205

繫傳

1-24

160-172

十四

1-29

345-359

繫傳

24-50

172-185

十五

1-34

360-376

附錄各書

1-24

185-197

十六

1-30

377-391

附錄各書

24-44

197-207

十七

1-26

392-405

附錄雜吟詠

1-24

207-219

十八

1-31

405-420

上經之乾

[22]

1-15

219-226

B

16-33

205-213

上經之坤、屯、蒙、需

16-48[23]

227-242

1-39

214-233

上經之訟、師、比、小畜、履、泰、否

49-80

243-258

1-38

234-253

上經之同人、大有、謙、豫、隨、蠱、臨、觀、噬嗑

81-99

259-268

1-20

253-263

上經之賁、剝、復、無妄、大畜、頤、大過、坎、離

100-136

268-286

1-41

263-283

下經之咸、恒、、大壯、晉、明夷、家人、暌、蹇、解

1-26

287-299

1-28

284-298

下經之損、益、夬、姤、萃、升、困、井、革、鼎

27-61

300-317

十一

1-39

298-317

下經之震、艮、漸、歸妹、豐、旅、巽、兌、渙、節、中孚、小過、既濟

62-100[24]

317-336

十二

1-41

318-338

下經之未濟

101-109

336-340

十三

1-12

339-345

 

需要補充的是,在具體內容上,除個別字詞不同外,《像抄》 “卷下下經”(即第六卷)節卦的最後一條:“明道先生曰:只外面有些罅隙便走。”[25]此句為《易像鈔》所無;此外,《像抄》卷三《答湯汝敬》一書,在《易像鈔》中題作《答友人》[26],但內容沒有變化。

從表二的對比情形可以看出,兩者明顯的差異在於卷帙和內容分佈的不同,變動最大的是《像抄》一書的中間兩卷“附錄各書”和“附錄雜吟詠”,在《易像鈔》中居於全書之末。《像抄》卷一為卦圖,卷二繫傳,卷三卷四為“附錄”論《易》的往來書信和有關《易》的吟詠,最後兩卷並未明確題作“卷五”、“卷六”,而是題為“像抄卷上上經”、“像抄卷下下經”,就全書的佈局來看,確乎較為特別。《易像鈔》調整“附錄”至全書末的處理方式,看起來更符合“附錄”文字的地位;《像抄》中各卷字數多寡嚴重失衡的情形,在《易像鈔》中也大致得到平衡。然而,《易像鈔》的變動看來也有不盡理想的地方,如其將《像抄》“卦圖之序卦”分割開來,歸於卷三、卷四兩卷中,而後者僅僅只有兩三頁的分量;同樣,其卷五則又包括《像抄》中明顯不同的兩部分內容,即“卦圖之九卦、四象圖、八卦、重卦圖”與“上經之乾”。出現這種情況,或許是由於改編者的草率,或許是因為《易像鈔》各卷版心不註明具體內容而易於致誤。由以上情形,可以推測:《像抄》產生在前,《易像鈔》出現在後。因此,在錢一本《像抄》的“著作權”沒有疑問的情況下,則《易像鈔》應當產生於錢氏書之後,這與兩書自序的比較結果是吻合的。這一點,尚可結合對兩書內容的具體分析中得以確認。

胡居仁主要活動在明代天順(14571464)、成化(14651487)年間,如果考慮到序言中“幾二十年”的說辭,則其書之撰成只能在成化朝的中後期。以下首先分析書中所引用明儒《易》說的情況。

由於兩書內容幾乎完全一致,這裡選擇以《像抄》進行討論。書中除卷三卷四“附錄”以外,大體上各以獨立的條目進行解說,或在條目的開頭標明抄自某人某書,或在行文中順帶引出某人某說,或在條目末尾用小字註的形式標出,這與其書名“抄(鈔)”頗相吻合。當然,部分條目或系作者自己的看法,並無來源可尋。除宋儒周、程、邵、張、朱、楊、陸諸儒外,該書還大量引用了明代人的成說。筆者的初步統計顯示,書中引用的明人超過四十人,此外還有少數幾人只提某氏而無法確認者。引用最多的是焦竑(1541-1620)《易筌》,凡二十七次:卷一共二次,卷二共一次,而卷五(即卷上上經)共十四次,卷六共十次;其次為章潢(1527-1608)之說,共二十六次:卷一共十四次,卷二共三次,卷五共六次,卷六共三次;再次為瞿九思(1546-1617),共十二次;鄧元錫(1528-1593)共九次。此外,如崔銑(1478-1541)、管志道(1537-1608)、楊時喬(卒於1609)等人之《易》說,也多次被引用。而所有上述這些被引述較多的明人,均活動於胡居仁去世後的中晚明時期,只有薛瑄(1392-1464)、陳真晟(14111474)等少數兩三人在胡居仁之前或與胡氏同時,而書中引述薛瑄四次,引述陳真晟僅一次。這些情況表明,胡居仁作為《易像鈔》的作者是值得疑問的。

當然,上述情況並不能完全否定胡居仁曾經有過撰述的可能,四庫館臣已經進行過類似推測:此書有可能是在胡居仁撰述的基礎上,“後人所裒輯”,或“後人裒其緒言,重為編次”。對於這一點,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考察:第一,前舉書中引用胡居仁之後的明人《易》說,不但數量龐大,而且這些引述遍佈於該書的各個部分,難以稱“裒輯”。第二,書中引述的成說與胡居仁本人的學術取向嚴重不符。胡居仁在明代學術思想史上最為人所矚目的一點,就是他那嚴格遵循朱熹學說的一絲不苟的態度,這種態度甚至嚴格到了他連朱熹本人都挑剔起來的地步,正如《四庫提要》所強調的那樣,對朱子註《參同契》、《陰符經》等書,胡氏就曾經明確表示不滿,視為“甚無謂”之舉,“使人入異端去”。[27]與此相應的,是胡氏對“異端”之學,特別是對禪學不遺餘力的批評態度,為此他在著作中一再明確批評他的同門、同樣著名的理學家陳獻章(14281500)。胡氏的朱子學繼承者形象,以及面對佛學的儒家正統捍衛者形象,一直是他活躍在儒者心目中的重要理由,從他在世起直到《四庫全書》的纂修期間,並沒有大的變化。因此,如果有人“裒輯”或“重為編次”其經學著作,這是首先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然而,書中的引述不但完全沒有呈現出這一傾向,甚至與此背道而馳,譬如引用最多的《易筌》一書,[28]其“大旨欲以二氏通於《易》,每雜引《列子》、《黃庭內景經》、《抱朴子》諸書以釋經史”;[29]而其作者焦竑,也是晚明學術思想史上主張三教不分、三教合一的代表人物之一。在胡居仁的翼經之作中會最大量地取資這樣一部釋、道、諸子百家雜糅的《易》著,即使是後人的排比增訂,這也是無法想像的。第三,同樣明顯的證據是,書中曾經兩次明確引用胡居仁本人的《易》說,《像抄》卷一“卦圖·一陰一陽”條:

陰陽兩端,再參得甚物來作三?天地生物,只一陰一陽,交變錯綜,生千生萬,無窮無盡,更不可限以數目,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30]

在此條引文末,作者以小字註明“胡叔心”(胡居仁字)三字,檢此條乃截取胡居仁《居業錄》卷八“一各生兩”條之語。[31]又,《像抄》“卷上上經”(第五卷)離卦“陽實陰虛”條云:

陽實陰虛,坎實離虛,分截為兩,不得有陽之實,是以成陰之虛,有坎之中實,是以成離之中虛,如離為目,其瞳子一點,坎精為之也。程子曰:“有主於內則虛,是裏面潔淨明瑩無昏雜,如人家主人在內,雜亂人不入,故虛。異端言虛,只是空屋無人矣。”胡敬齋曰:“儒者敬以治心,其心體湛然在腔子裏,如主人在家,便能整治家事,是個活主人。釋氏默坐澄心,屏去思慮,久而至於空虛,是無主人矣。又有只繫制其心使之存者,便死殺了他,做主不得,如人家只得騃主人,不會理家事。”然則不本陽實而言陰虛,不本坎實而言離虛者,亦所謂窺其戶、閴其無人之虛而已矣![32]

文中所引胡居仁語,節錄自明人陳邦瞻刊行的《合刊三先生語錄》本胡居仁《居業錄》卷一。[33]從文中“胡敬齋曰”這一引述方式來看,可以肯定該書的作者並非胡居仁——很難想像,在這樣的著中引述自己的語言文字時需要稱呼自己的別號(胡氏號敬齋)。但這種引述出現在錢一本的著作中,則不但符合一般行文規律,而且胡居仁的著作尤其是《居業錄》一書乃中晚明儒者特別是理學家之基本讀物,其各種改本、節本也流傳較廣,作為理學中人的錢一本不會陌生。

此外,《像抄》卷三、卷四共兩卷的“附錄”內容,對於確定其作者亦頗有幫助。卷三“附錄各書”,共收《答陳蒙山先生》一通,《答顧季時》十一通,《與友人》一通,《答于元時》兩通,《答陳曰仁》一通,《答友人》九通,《答湯汝敬》三通,[34]《答耿庭懷》三通。除“友人”身份難以確定、以及陳曰仁、湯汝敬資料較少外,其餘幾人的基本資料如下:

陳蒙山,名嘉謨,字世顯,號蒙山,江西廬陵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35]

于元時(1538-1615),名孔兼,一字元時,號景素,金壇人,萬曆八年(1580)進士。[36]

耿庭懷,名橘,字庭懷,獻縣人,萬曆間舉人。

顧季時(15541607),名允成,字季時,號涇凡,憲成弟。

顯然,這些人絕不可能是四庫館臣所謂胡居仁“與人論《易》,往復劄記”的對象。即使館臣可能對陳、于、耿諸人較為陌生,但無論如何也不應錯置明末著名儒者顧允成之生活時代,事實上《四庫全書》不僅全文收錄顧氏《小辨齋偶存》一書,而且對顧氏節義讚揚備至,稱其“大節凜然,其對策奏疏,皆真氣流溢,發於忠愛之誠,其不朽千古者,固在此不在彼也”。[37]《像抄》卷三書信之後為《古易質疑》六條,以及《古易題辭》一文,後者實為“瀛海耿侯之《述古易》”而作之序言,[38]末署“萬曆丙午(三十四年,1606)秋季之吉”,顯然也不可能是胡氏“自記所學”。卷四“附錄雜吟詠”多達二百一十五首,雖難以一一從內容斷案,然其第一組《先後天圖雜詠》十六首之第八首,自即引用羅洪先(15041564)“羲皇去我久,惟有卦畫存”詩句;而此卷近末復有《次于元時(于孔兼)論易》四首。藉此可確定,此卷文字亦非胡居仁之所為,絕非《提要》所云胡氏“隱括歌辭以舉其要”的。

稽考現存關於胡居仁的直接文獻記載,無法獲得任何有關其撰著《易像鈔》的綫索。胡居仁雖然通《易》,但據有關其生平的早期傳記文字,他更精通《春秋》。[39]胡氏著作大都在身後由門人和女婿余祐負責整理和刊佈,但余氏完全沒有提到此書的存在。並且,在現存胡居仁的著述中,只有四庫本《易像鈔》有所謂胡氏《自序》,四庫館臣也以《易像鈔原序》為題予以保留,然而此序既不見於胡氏文集,其文字風格不類胡氏手筆,所敘內容也與事理不符。此外,胡居仁與其師吳與弼、同門陳獻章,以及薛瑄等明初諸儒一樣,均主張“不事著述”,特別是在“羽翼聖經”的經典注疏方面,幾乎都沒有專門之作流傳。若胡居仁有這樣一部經學著作存世,則在其從祀孔廟的歷程中,這部翼經之作無疑將會為他獲祀孔廟增添有力憑藉。[40]事實上,萬曆十三年(1585)胡居仁的同鄉後學御史李頤請以居仁從祀孔廟時,就指出居仁“著述有《易傳》、《春秋傳》,今頗散逸失次,存於世者有《居業錄》,有《粹言》,有文集。其間議論廣大精微、高明平實,莫非羽翼六經,發揮斯道,其有功於聖門,真非淺鮮已也。”[41]李氏一面請求“以其(胡居仁)所著《居業錄》、《粹言》同薛瑄《讀書錄》行儒臣纂修,編於《性理大全》之後,列於黌宮,開示來學”,同時將胡氏所有存世著述予以重刻。[42]但既沒有所謂《易像鈔》,甚至也無法提供翼經之作《易傳》、《春秋傳》。

類似情形同樣可以在《四庫全書》纂修以前的各種明清藏書目錄中得到驗證。遍檢現存為數不多的明代書目,以及清初相關的權威書目題跋如黃虞稷《千頃堂書目》、朱彝尊《經義考》、《明史·藝文志》等,皆無胡居仁著《易像鈔》的記載。[43]此外,去世於1609年的楊時喬,在其所著《周易(古今文)全書·傳易考》中網羅明人論《易》之專書,以及文集、語錄中論《易》之說多達近六十家,包括胡居仁《居業錄》中論《易》之語,及余祐《性書》等,但同樣沒有胡著《易像鈔》的任何綫索。[44]簡言之,在胡居仁去世近三百年之後的《四庫全書》纂修期間,其所著十八卷《易像鈔》面世,而此前沒有任何有關此書的直接或間接記載。

綜合上述各種內外證據,可以肯定,《四庫全書》全文收錄的十八卷《易像鈔》,非胡居仁之作,並且也不可能如《四庫提要》所臆測的那樣——“後人裒其緒言,重為編次”,而是晚明儒者錢一本所著《像抄》一書。從錢著《像抄》到署名胡著《易像鈔》,其大致情形和可能的原因,是本文進一步關注的問題。

 

四、四庫本之來源及館臣致誤原因初探

 

乾隆三十七年(1773)正月四日,清高宗頒佈擴大徵採遺書之令:

朕稽古右文,聿資治理,幾餘典學,日有孜孜。……是以御極之初,即詔中外搜訪遺書……。其令直省督撫會同學政等,通飭所屬,加意購訪。除坊肆所售舉業時文,及民間無用之族譜、尺牘、屏幛、壽言等類,又其人本無實學,不過嫁名馳鶩,編刻酬倡詩文,瑣碎無當者,均毋庸採取外,其歷代流傳舊書,有闡明性學治法,關係世道人心者,自當首先購覓。至若發揮傳注,考核典章,旁暨九流百家之言,有裨實用者,亦應備為甄擇。又如歷代名人,洎本朝士林宿望,向有詩文專集,及近時沉潛經史,原本風雅……均應概行查明。在坊肆者,或量為給價;家藏者,或官為裝印。其有未經鐫刊,祇係鈔本存留,不妨繕錄副本,原書給還。並嚴飭所屬,一切善為經理,毋任吏胥藉端滋擾。但各省輯之書,卷帙必多,若不加之鑒別,悉令呈送,煩複皆所不免。著該督撫等先將各書敘列目錄,注某朝某人所著,書中要何在,簡明開載,具摺奏聞。候齊後,令廷臣檢核,有堪備覽者,再開單行知取進。庶幾副在石渠,用儲乙覽。從此四庫七略,益昭美備,稱朕意焉![45]

這段對《四庫全書》之纂修影響甚大的文字,大體規定了徵採書籍的標準、範圍和初步的操作方式。“闡明性學治法,關係世道人心”之書,屬於優先購覓的範圍;其次則“發揮傳注,考核典章,旁暨九流百家之言,有裨實用”之類。據此可以推測,以胡居仁的學術思想主張和行為取向,及其本人在明、清兩代官私各方評論中之位置,[46]其著作無疑完全符合上述第一條標準;而《易像鈔》這樣一部翼經之作,自然符合“發揮傳注”的要求。因此,假如有一部署名胡居仁著的《易像鈔》,則與《四庫全書》最重要的徵書標準若合符契,這是考察四庫本胡著的一個基礎。事實上,《四庫全書》收錄了所有今日存世的胡居仁著述,包括其語錄《居業錄》和文集《胡文敬集》,以及被視為胡著的《易像鈔》,甚至還“存目”了《居業錄》的改編本。[47]因此,儘管四庫館臣對《易像鈔》一書的佚而復見表示了懷疑,但最終還是將之收入《四庫全書》。[48]

就胡氏《易像鈔》來源而言,《四庫採進書目》“兩淮鹽政李呈送書目計共一百八十種”項下云:

《易象鈔》四卷,明胡居仁,八本。[49]

卷數、來源與《四庫提要》所述相吻合,顯然這就是《四庫提要》所據之本。但為何此前的“書前提要”和《簡明目錄》所記總卷數既不相同,且內容又矛盾若此?

進一步追溯《易像鈔》的來源,則兩淮鹽政李質穎(乾隆二年[1737]進士)進呈書籍的情形值得深究。兩淮鹽政前後總共七次進呈書籍,具體情況據《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和《四庫採進書目》製表如下:

表三:兩淮鹽政李質穎進呈書籍情況表

 

《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四庫採進書目》

進呈次序

 

數量

書籍來源

 

資料出處

名目

資料出處

1

三十八年閏三月二十日

291

馬裕家:高晉選62;李質穎選211

總商江廣達等“購覓得”:18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解送馬裕家書籍摺

8688

兩淮商人馬裕家呈送書目計共二百二十九種;

兩淮商人馬裕家呈送書目計共六十二種

67

 

 

 

 

70

2

三十八年四月初六日

394

馬裕家:370

總商“訪覓得”:24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續呈馬裕家藏及總商等訪得書籍摺

9394

兩淮商人馬裕家呈送書目計共三百九十四種

71

3

三十八年四月十九日

133

馬裕家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進呈高晉等送到原書暨密訪馬裕家再無秘藏摺

101102

[50]

 

4

三十八年六月初八日

240

總商江廣達等“覓得”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專差齎送第四批書籍摺

128129

兩淮鹽政李呈送書目計共二百四十種 

54

5

三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470

總商等“覓得”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專差齎送第五批書籍摺

134135

兩淮鹽政李續呈送書目計共四百七十種

58

6

三十八年七月十一日

38

“覓得”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續進獲舊板等書開單呈覽摺

138

 

 

7

三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180

總商等“覓得”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專差送交續得書籍並繕書目呈覽摺

157158

兩淮鹽政李呈送書目計共一百八十種

65

 

需要說明的是,從《檔案》可知,由“兩淮鹽政李”辦理的呈書,事實上包括了《四庫採進書目》中題為“兩淮商人馬裕家呈送”的書籍。高晉(1707-1779)最先從馬裕家揀選了一百三十三種書籍,但沒有立即進呈,“以六十八種發蘇州書局校勘,其餘六十五種在揚州就近檢查解省”,後受命轉交李質穎一體承辦。

在第二次奏進馬裕家藏書後,李質穎接到諭旨,其中特別強調:

昨閱單內所開各書,亦多係近代人詩文等集,其於古書善本,尚不概見。馬裕家夙稱善於收藏,何所存僅止於此?或原辦時尚系地方官往彼詢訪,其家未免心存畏懼,又憚將善本遠借,故所開尚爾不精不備,亦未可知。並著李質穎善為詢覓,如單外另有佳本,仍開目錄續奏,以便檢核借用,務期多多益善。[51]

在接到這道上諭以後,李質穎火速進呈(第二次在三十八年四月六日,第三次在四月十九日)原屬高晉揀選的一百三十三種馬裕家藏書,並表明馬裕家藏書確實已經無可再選;但與此同時,他不得不大力貫徹前此高宗的另一指示:“派總商內曉事之人,如江廣達等,令其因親及友,廣為訪借……流傳已少及現在並未通行各書。”[52]故此後幾次進呈之書,皆由後一途徑得來,所謂“訪借”,其實主要是“向書賈廣行購取”而來。[53]

上述進呈書籍的背景和具體過程,對於進一步追溯胡居仁《易像鈔》一書的來源,至少可以提供一些幫助。至此可以瞭解到的是,《四庫採進書目》所著錄的“《易象鈔》四卷,明胡居仁,八本”,來源於李質穎任職兩淮鹽政期間的第七次、也是最後一次進呈書籍,而這批書籍並非源於任何來歷可據的藏書之家,李氏談到其來源時稱:

復令總商等因親及友,設法購求。茲據該商等將覓得書籍陸續送閱,奴才細加檢查,擇其未嘗經目、留傳尚少者,僅得一百八十種。[54]

因此,題為胡居仁的《易像鈔》,最大的可能來源是總商等“因親及友,設法購求”所得,而此書復被李質穎當作“未嘗經目、留傳尚少”之“佳本”進呈四庫館。諷刺的是,早在乾隆三十八年閏三月二十日進呈第一批書之前,李質穎就因為“系翰林出身,於典籍氣味尚近”而令清高宗頗感放心。[55]在離開兩淮後,李質穎在安徽、浙江、廣東三省巡撫任上還致力於查禁“違礙書籍”,並頗有收穫。[56]

此外,從考慮事情的複雜性以致易於使四庫館臣發生錯誤的角度出發,進呈書籍中的錢一本《易》著值得關注:

表四:《四庫採進書目》中所見錢一本《易》著略表

書名

卷數

作者

形態

書籍來源

頁碼

像象管見

明錢一本

五本

兩淮商人馬裕家呈送書目

74

像象管見

明錢一本著

五本

武英殿第一次書目

192

像抄

明錢一本著

四本

兩江第一次書目

34

易像鈔

明錢一本著

四本

浙江省第四次鮑士恭呈送書目

88

像鈔

明錢一本著

四本

武英殿第一次書目

189

易象鈔

上下經二卷卦圖系辭附錄共四卷[57]

明御史武進錢一本撰

刊本

浙江採集遺書總錄簡目

236

按:《四庫採進書目》中還著錄錢氏《黽記》、《範衍》、《世編》等多種次,不具列。

 

《像抄》的眾多進呈本,特別是其中有兩部甚至與四庫本題為胡居仁的《易像鈔》同名,[58]確實增加了致誤的可能性,但同樣不能解答的是:即使誤抄作者,但兩書卷首的序言既不可能“誤抄”,從六卷本的錢著變為整齊劃一的十八卷本胡著也絕不可能屬於“誤抄”,前述表一、表二對兩書序言和內容的對照有力地表明,卷帙格局的變化絕非“誤抄”所致,而是有意識重新排比的結果。

在此基礎上,也許還應該強調這樣一個事實:《四庫全書》在全文收錄了題為胡居仁著《易像鈔》的同時,還收錄了錢一本《像象管見》一書,而將錢著《像抄》列入存目,然《像象管見》成書早於《像抄》將近十年,《簡明目錄》也指出了這一點,但並沒有提供全文著錄前者而僅僅“存目”後者的理由。而且,《四庫提要》所據以著錄之《像象管見》,以及錢氏《四聖一心錄》兩書,皆出自進呈的“兩淮商人馬裕家藏本”,[59]而《像抄》雖有諸多進呈本,但最終卻據“內府藏本”存目。

簡而言之,《四庫提要》所據胡居仁《易像鈔》,是兩淮鹽政李質穎在乾隆皇帝的催索之下,通過當地總商向書賈匆忙購取,而由李氏在此任上最後一次進呈之書。因此,此書的最初來歷就存在疑問。結合之前由乾隆皇帝本人所定的徵書標準,以及兩淮鹽政實際的採集環境,完全有可能此書是書賈為射利而將錢一本所著《像抄》改署胡居仁之名的結果,書前的序言,大概也是在此時篡改的。這一點在進呈時間上也可以獲得支持,從李質穎的第四次進呈書開始,就完全屬於委託總商等人輾轉“購求”所得,至其第七次進呈時,書賈已經擁有足夠的作偽資訊和實際操作時間。[60]

至此可以嘗試回答三種提要中所記四卷與十八卷的差異及其相關問題。最初進呈的四卷本,應該沒有包括《像抄》“卷上上經、卷下下經”的兩卷,一則因這兩卷內容原本單行,再則“書前提要”和《四庫提要》中“三卷以下”、《簡明目錄》中“後二卷”的描述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方能與之吻合。但至少在撰寫“書前提要”之前,十八卷本已經出現,即今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易像鈔》。如前所述,這個本子在來源方面沒有任何綫索,在內容上卻又完全同於錢一本《像抄》,而“書前提要”中“十八卷”與“三卷以下”共存的描述,說明作者同時參考了進呈的四卷本和這個憑空出現的十八卷本。但《四庫提要》的最後統撰和校核者顯然不知道這個十八卷本的存在,在以《採進書目》復核“書前提要”時,注意到了其著錄十八卷之誤,並改為四卷,同時注明是據兩淮鹽政採進本,避諱的“元渺”也在此時被改為“幽渺”。但“書前提要”中“三卷以下”的提法仍然得以保留,如果不是統撰者的粗心,則是取進呈的四卷本進行復核無誤而予以保留。看來在《四庫提要》的統撰者眼中,該書只有四卷本的存在,因而對於全文抄入《四庫全書》的十八卷本《易像鈔》毫不知情,這一點亦可佐證這個十八卷本的來歷不明。[61]《簡明目錄》大體介於“書前提要”和《四庫提要》之間,從其開始纂修到最後定本也經歷了十餘年時間,分別受到兩種提要的影響,因此《簡明目錄》既有十八卷之說,也有四卷的記載。[62]

 

五、“文以人重”:《四庫提要》潛在的一種評判標準

 

上文從四庫本胡居仁《易像鈔》“提要”之矛盾,以及胡氏此書與錢一本《像抄》之序言、結構、內容之比較,證明《四庫全書》所收錄署名胡居仁著之《易像鈔》,實為晚明儒者錢一本之《像抄》,並進而從《四庫提要》著錄之綫索,追溯四庫本胡著之來源,及推測其可能致誤之原因,指出四庫館臣最初得到的四卷本胡居仁著《易像鈔》,很可能是出於書賈篡改作偽的結果;而這樣一部冒襲之作進入四庫館以後,經過館臣的審閱、“考證”和撰寫提要並一再校勘以後,不但再度被坐實為胡居仁之作,而且以完全不同的形態出現和流傳於世。在此基礎上,下文進而通過《四庫提要》對胡、錢二書的評價,檢討其纂修中潛在的“文以人重”傾向。

儘管四庫館臣對錢一本《像抄》殊無好辭,但此書在刊行以後迅速受到重視是顯而易見的,《四庫採進書目》中著錄的眾多進呈本已大體可以說明此書流傳甚廣。事實上,早在序刊於天啟六年(1626)的陳仁錫輯《八編類纂》中,其《六經圖》第一卷《大易象數鉤深圖》部分共載圖三十九,其中有二十八圖即取自錢氏《像抄》,[63]則此書受時人之重視可想而知。此外,是書在萬曆四十一年錢氏自序刻本之外,至少還於康熙四十年(1701)前後得以重刊,[64]並且為藏書家所廣泛收藏。[65]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前文已經指出,所謂《易像鈔》與《像抄》在內容上幾乎完全相同,因此,以下將從比較《四庫提要》對事實上完全相同的這兩部書的“提要”進行討論。必須承認,這樣的比較對“提要”的撰寫者來說將構成嚴酷的挑戰,特別是在考慮到兩書“提要”的撰寫者很可能並非同一作者時,這一比較幾近於苛刻。但一則因為《四庫提要》最終經過統撰,同時也只有通過這種毫無轉寰的比較,才能驗證“提要”的質量,以及看出問題所在。

通過比較可以獲悉多方面的訊息:在概括兩書各部分的大體內容方面,兩者沒有太大差異,這至少證明“提要”撰寫者翻閱過這兩部書,而不是僅僅根據序跋進行撮述。但是,在接下來的評論中,對胡著則先轉向其值得稱道的師門,以及其青出於藍的為人和為學,並且不忘提及他那部有名的《居業錄》:

居仁之學,雖出於吳與弼,而篤實則遠過其師,故在明代與曹端、薛瑄俱號醇儒。所著《居業錄》,至今稱“道學正宗”。

對《易像鈔》的直接評述則只有一句讚辭:

其說《易》亦簡明確切,不涉支離元渺(亦作“幽渺”)之談。

反觀對錢書的評論,首先檢討其書名與內容的名不符實:

雖以“象”為名,實則衍陳摶之數學;

接著批評其卦圖之失:

以朱子《本義》所列九圖衍為三十二圖,圖各有說,縱橫比對。自謂言象而理在其中,然孔子所謂象者,像也,卽指卦爻;朱子所列九圖,後儒已不免異同,[]一本藉以旁推,尤為支蔓。雖《易》道廣大,隨拈一義皆有理可通,究非聖人設教之本旨也。[66]

對同一部書的兩篇“提要”,其評價幾乎剛好相反。前者略過書名與內容不談,後者則指責其名實不符;前者“不涉支離玄渺之談”,後者“尤為支蔓”![67]這樣的差異,顯然不可能僅僅用兩部書在卷帙排列方面的不同予以解釋。

整體而言,胡著《易像鈔》的“提要”,跟整部《四庫提要》對胡居仁及其著作的評價保持了一致,[68]也跟《明史》等官方代表性看法相近,顯然符合清代官方提倡朱子學的需要。[69]儘管在同一時期考證學已經興起,主流的治學興趣和方法皆已轉移,但胡居仁這類在個人道德修養上無可指摘的躬行實踐之士,在政治和倫理上仍然受到相當的尊重,“不涉支離玄渺之談”的評語,與其說是針對《易像鈔》,不如說是胡居仁一生的人格寫照。[70]相比之下,錢一本及其《像抄》在“提要”中受到的批評顯而易見,《四庫提要》對他的《四聖一心錄》同樣頗多貶辭:“是書於《像鈔》之外,又數而言理,其言理天而言人,其言人又事而言心,推闡之以至於性命。體例近乎語錄,其論亦多支離,如謂許由讓王為能知河、洛之道,又謂《序卦傳》為格物之學,大抵皆無根之高論也。[71]

胡居仁及其《易像鈔》並非《四庫提要》中唯一的例子,朱鴻林先生的研究指出:以氣節志行著稱的明賢岳正(1418-1472),四庫館臣在讚揚其個人志業行事的基礎上,稱許其“雜論陰陽、五行及醫、、星、算之說”的《類博雜言》一書為“頗有發明”;但當同一部書作為佚名所著收入《四庫提要》存目時,就被批評為“穿鑿附會”、“牽強”。[72]這些事例說明,《四庫提要》對作者本人的肯定,往往被“移情”到對其所著書的稱讚,這種“文以人重”的情況,既豐富了我們對盛清時期考據學“實事求是”的多樣認識,同時也提醒我們在透過《四庫提要》瞭解和利用前賢著作時,需要考慮更多更複雜的因素。

 



* 本文是修讀朱鴻林教授2005年在香港中文大學所開設HIS7100“史學著作研討會:明儒學行選讀”課程的報告,感謝朱老師的悉心指導及該研討班解揚、謝茂松、鄧國亮諸同學的討論意見。

註 釋

[1]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五題作“《周易大全》”,北京:中華書局,1997,頁44。

[2] 今日習見之傳本,皆源出文淵閣四庫本,如1934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珍本初集》,1983、1987年臺灣商務印書館、上海古籍出版社兩次影印之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年臺灣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大易類聚初集》,1998年北京中國書店出版王立文主編《中國古代易學叢書》等。

[3] 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1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頁131-132。按:題爲“乾隆四十七年十月恭校上”的文溯閣本《易象鈔》書前提要,内容與此完全相同。見金毓黻輯:《金毓黻手定本文溯閣四庫全書提要》卷五《易象鈔》條,中華全囯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9,頁41。

[4] 茲據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頁15。但源出於粵本的《簡明目錄》整理本卻作“《易像鈔》四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頁23),粵本亦是所謂官刻本,不知為何與四庫本相異?

[5] 《四庫提要》的編纂過程,及其增刪、勘校情形,參黃愛平:《四庫全書纂修之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頁317-326;司馬朝軍:《〈四庫全書總目〉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頁1-55。

[6] 有關胡氏生平的早期文字,如其鄉人鄧秀撰《胡敬齋傳》,載黃宗羲:《明文海》卷三九八,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57冊,頁599-600;陸瑞家撰《敬齋先生居仁傳》,載焦竑:《獻徵錄》卷一一四,《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06冊,台南縣: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6,頁459-460;正德《饒州府誌》卷四《胡居仁傳》,《天一閣藏明代方誌選刊續編》第44冊,上海書店,1990,頁579-580;以及《明儒學案》卷二胡氏傳,《黃宗羲全集》第七冊,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頁21-23;《明史》卷二八二胡氏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頁7232-33。

[7] 按:國立中央圖書館編:《明人傳記資料索引》(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1965)下冊頁874誤將錢氏卒年系於1610;而誤其字“國端”為“國瑞”,則諸書皆然。小野和子:《明季黨社考——東林黨と復社》一書對此有所是正(京都:同朋社出版,1996,頁145-151),尚可補充的是:錢著《像抄》、《黽記》、《範衍》等書卷首的自序、題辭末,皆有“國端”陰文印。

[8] 錢氏生平,茲據姚希孟撰《啟新錢公墓表》,《棘門集》卷二,《四庫禁毀書叢刊》集部178冊,北京出版社,2000,頁629-631。另參高嵀等輯:《東林書院誌》卷八《錢啟新先生傳》,《續修四庫全書》第721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頁115-116。《論相》、《國本》二疏,見吳亮輯:《萬曆疏鈔》卷三、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468冊,頁198-200、頁236-243。按:有關錢氏的現代研究,除前揭小野和子書證成《萬曆邸鈔》的作者是錢一本外,夫馬進在所著《中國善會善堂史研究》(伍躍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第二章“同善會的誕生”中,對錢氏作為同善會在武進的創立者有所討論。

[9] 胡氏《自序》見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1冊,頁132-133;錢《引》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第14冊,據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明萬曆刻本影印,頁99-101。按:為便於比較,筆者將兩序各分為“序首”、“正文”、“序末”三個部分。

[10] 見胡居仁:《奉于先生》,《胡敬齋集》卷一,《叢書集成初編》本,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頁9。並參楊希閔編:《胡文敬公年譜》,《北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第40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頁679。

[11] 見沈佳:《明儒言行錄》卷三胡居仁條所錄,《明代傳記叢刊》第3冊,臺北:明文書局,1991,頁343。

[12] 黃宗羲:《明文海》卷三九八,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57冊,頁599。

[13] 對胡居仁狷介性格的表述,見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二,《黃宗羲全集》第7冊,頁22。

[14] 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3冊,頁560。

[15] 前者如《像抄》卷上上經頁89、卷下下經頁2(影印本頁263、287)引王時槐說,《四聖一心錄》中多次引述陳嘉謨說(如《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第14冊,頁485、489、497、501、504、508等,但這些引述在收入《四庫全書》本《像象管見》的相應部分,則不見陳氏之名,或者與錢氏本人早晚見解的成熟與變化有關);與陳的書信見《像抄》卷三頁1,影印本頁185。

[16] 天啓五年(1625),錢一本的高第弟子吳桂森在所著《周易像象述》的自序中稱:“‘像象述’者,述啓新先生錢子之《易》也。先生有《像象三書》:曰《管見》,曰《像抄》,曰《續抄》。……然則先生之書詳矣,又何必述乎?蓋森於庚戌(萬曆三十八年,1610)受業,得覩《管見》,於癸丑(四十一年,1613)設臯比,延先生於東林,得覩《像抄》,隨讀隨聽,而見先生之言不盡於書也。又於丁巳(四十五年,1617)負笈龜山,得覩《續抄》,朝夕從逰,而見先生之意不盡於言也。於是間有所述以呈先生,先生為面訂之,惜未及半而先生曵杖矣。自是朝而讀,夕而思,更八寒暑而成帙。”(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三十四冊,頁370)此段敍述亦可作錢一本《像抄引》之旁證也。

[17] 錢氏行文風格儘管因其文集傳世甚稀而難遽作斷語,但從其分別撰於萬曆三十四年(1606)的《範衍題辭》(載《故宮珍本叢刊》第405冊所收該書卷首,海南出版社,2000,頁255-259)、萬曆四十一年(1613)的《黽記題辭》(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4冊,頁553-554),結合本文所論《像象管見題辭》、《像抄引》,已可略窺其回環往復的自序風格。按:錢氏文集,一為收於《廣理學備考》中之《錢啟新集》;一為見於莊毓鋐、陸鼎翰纂:光緒《武陽誌餘》卷七“經籍”著錄:“《日啟新齋遺稿》三卷,明錢一本撰。原本不知何人所編,有目錄無序跋,而奏議不入焉。按目闕十三篇,國朝薛子衡重為類輯補錄九篇。”(《中國地方誌集成》第38號,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頁426)未知後者尚有傳本否?

[18] 需要說明的是,筆者草成此文後,復讀到郭彧先生在其所著《續四庫提要辯證(經部易類)》(按:該書似未正式出版?茲據其網上發佈,網路位址:http://cache.baidu.com/c?word=%D0%F8%3B%CB%C4%BF%E2%3B%CC%E1%D2%AA%3B%B1%E7%D6%A4%2C%C4%EA&url=http%3A//www%2Efengshui%2D123%2Ecom/viewthread%2Ephp%3Ftid%3D3402&b=0&a=80&user=baidu)《易像鈔》條中,已指出《易像鈔》與《像抄》同為一書,郭先生主要從《易像鈔》中曾經引用蔡清、章潢、楊時喬、顧憲成、焦竑等生活在胡居仁之後的諸人,指出《易像鈔》不可能為胡著;同時也簡略比較了兩書內容。

[19] 小標題據《像抄》各部分版心所示,這些版心小標題沒有出現在《易像鈔》中。

[20] 按:該卷第十七頁原刻誤作十八。

[21] 按:《易像鈔》第五卷分別取自於《像抄》卷一的最後部分和卷五的開頭部分,故以五A、五B區分之。

[22] 《像抄》卷一至四各卷卷首和版心都標明卷次,但最後兩卷卻分別題為“卷上上經”、“卷下下經”,此處姑且以卷五卷六繫之。

[23] 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所據之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明萬曆刻本缺此卷之第四十頁,其內容見《易像鈔》卷六第三十至三十二頁,影印本第228-229頁。

[24] 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缺此卷之第九十二頁“中孚一”,其內容見《易像鈔》卷十二第三十三、三十四頁,影印本第334頁。

[25] 該卷頁92,影印本頁332.

[26] 見《像抄》卷三,頁24,影印本頁197;《易像鈔》卷十七,頁1,影印本頁392。

[27] 胡居仁:《居業錄》卷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714冊,頁31;並參《四庫提要》卷一七一《胡文敬集》條之引語,頁2308。

[28] 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第14冊所收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明萬曆刻本前有焦竑萬曆壬子(四十年,1612)序,而錢一本的《像抄》序刊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看起來似乎當時學術成果的傳遞速度相當驚人。另外,或許也可由此解釋為何錢書開頭兩卷僅僅引用焦書三次,而最後兩卷引用焦書多達二十四次,大概是一邊刊刻一邊修改增補,這種情形或許也正是錢書“附錄”之後還有兩卷經說的原因。又,疑各書所載錢氏《象鈔》四卷《續鈔》二卷之“續鈔”,即指卷上卷下的第五、六兩卷,此兩卷亦曾單獨刊行,參黃虞稷撰,瞿鳳起、潘景鄭整理:《千頃堂書目》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頁9;天津圖書館編:《(稿本)中國古籍善本書目》,齊魯書社,2003,中冊,頁19。

[29] 《四庫提要》卷八,頁91。

[30] 錢一本:《像抄》卷一,頁34,影印本頁118;胡居仁:《易像鈔》卷二,頁7-8,影印本頁153-154。

[31] 胡居仁:《居業錄》卷八,頁95。原文謂:一各生兩,只是陰陽兩端,交錯變化,自然之妙,老氏一生二,二生三,是何道理?陰陽兩端,再參得甚物來作三?故太極生兩儀,……亦自然之理也。若天地生物,只是陰陽交變錯綜,生千生萬,無窮無盡,又不可限以數目,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32] 錢一本:《像抄》“卷上上經”頁134,影印本頁285;胡居仁:《易像鈔》卷九,頁39-40。

[33] 原文謂:“儒者敬以存心,其心體湛然在腔子裏,如主人公在家,便能整治家事,是個活主人。釋氏默坐澄心,屏去思慮,久而至於空豁,是無主人矣。又有只繫制其心使之存者,便死殺了他,做主不得,如人家只得騃底主人,全不會整理家事。蓋緣繫制其心,蠢然如一物,此則禪之下者;真空無心,是禪之上者。”胡居仁著,陳邦瞻、陳大綬重校:《居業錄》(陳邦瞻刊《合刊三先生語錄》,明刻本,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圖書館善本書庫藏)卷一,葉三十三。按:在胡氏著作目前較為通行的版本,如《正誼堂叢書》本和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胡氏文集與語錄中,未見此條。

[34]  如前所述,在內容方面,這兩卷文字中只有《答湯汝敬》一書,在《易像鈔》中題為《答友人》,餘皆無異。

[35] 前揭錢一本《像象管見》“題辭”中已述及蒙山陳先生,可資印證。

[36] 事蹟見高嵀等輯:《東林書院誌》卷二十二“軼事”,《續修四庫全書》第721冊,頁325;馮煦等纂:民國《金壇縣誌》卷九,《中國方誌叢書·華中地方》第13號,頁397-400。兩者均提到其落職後家居二十年,杜門著述,“顏其堂曰‘志矩’,名其亭曰‘八卦’,講肄其中”,可略見其究心於《易》之情形。按:于孔兼《願學齋億語》(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刊本,臺灣漢學研究中心據內閣文庫影印,筆者未睹原書,茲據漢學研究中心“明人文集聯合目錄與篇名索引資料庫”網上目錄)卷一《與錢啟新論〈易〉書》(錢啟新回書附)、《與錢啟新論太虛無我之旨書》;卷二《與錢啟新書》(錢啟新回書附);卷四《與錢啟新講〈易〉因登城散步追談往事》、《抵常城邀錢啟新出郭晤語》、《讀錢啟新〈像象易〉有悟有愧》(四首);續卷《簡錢啟新》。又,于氏《景素公自敍年譜》萬曆十二年條謂:“奉委查盤吉安府,與王塘南……諸公講學於青原、白鷺書院”、“時錢啟新為廬陵令,勤政好學,操履卓然,遂與訂交”,(見《北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第52冊,頁323-324)上述材料不僅證明錢、于二人關係比較密切,同時還表明在兩人的交往中,《易經》是經常性的話題。

[37] 《四庫提要》卷一七二,頁2332。

[38] 朱彝尊:《經義考》卷六十八亦著錄耿氏(原註:“名未詳”)《述古易》,註曰“未見”,並抄錄錢一本撰序,實即節錄《古易題辭》之文,臺北:中央硏究院中國文哲硏究所籌備處,1997,點校本第3冊,頁10-12。

[39] 胡居仁通《易》,並無明確記載,但可略參《明儒學案》卷二胡氏傳提到他在主講白鹿書院、講學貴溪桐源書院前後,“淮王聞之,請講《易》於其府”,淮王“欲梓其詩文,先生辭曰:‘尚需稍進。’”而胡氏精於《春秋》,則見於早期記載,如余祐撰《胡敬齋集序》、《居業錄序》,張吉撰《居業錄要語序》,皆載《叢書集成初編》本各該書卷首;另如前舉陸瑞家撰《敬齋先生居仁傳》、鄧秀撰《胡敬齋傳》等。

[40] 關於著述在明代從祀孔廟中的作用及其實例,參朱鴻林先生《元儒熊禾的學術思想問題及其從祀孔廟議案》、《〈王文成公全書〉刊行與王陽明從祀爭議的意義》,俱載所著《中國近世儒學實質的思辨與習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41] 李頤疏文《舉理學胡居仁從祀聖廟疏》,載《李及泉先生奏議》卷一,《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63冊,頁761-762;禮部對此的回應,即《覆崇祀疏》,載林堯俞、俞汝楫等編撰:《禮部誌稿》卷四十六,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97冊,頁872-873。按:《明神宗實錄》卷九,萬曆元年正月己丑:“陝西道御史李頤請祀故儒胡居仁於孔廟,疏下禮部。”(史語所校勘本,頁319;《國榷》將李頤疏系於萬曆元年正月戊子,見該書卷六十八,北京:中華書局,1988,頁4215,“頤”誤作“順”)但《實錄》又在萬曆十八年二月丁亥條節錄李氏此疏(卷二百二十,頁4122-24),似誤?因《實錄》萬曆十二年十一月庚寅條也有“准王守仁、陳獻章、胡居仁從祀學宮”的記載,並追溯了三儒從祀的歷程(卷一百五十五,頁2865-68)。朱鴻林先生指出,王陽明獲允從祀在張居正柄政期間並沒有得到執行,張居正倒臺後的萬曆十三年,才連同陳獻章、胡居仁入祀孔廟,詳參朱鴻林:《中國近世儒學實質的思辨與習學》,頁322-327。

[42] 引文見前揭《舉理學胡居仁從祀聖廟疏》,李氏重刻胡氏著作事,詳《李及泉先生奏議》卷首所載劉應麒撰《李及泉先生行狀》,頁756。按:《行狀》末有李氏門人張維禎識語,特別補充其時胡居仁“家運中衰”,而李氏將其十齡孫子希祖“贅之,教育如己子”。據此可以認為,在這種公私關係之下,李頤對胡居仁的著述情況應該是熟悉無遺的。

[43] 筆者遍檢諸如馮惠民、李萬健等選編《明代書目題跋叢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 1994)所收各目等,同時也參考了葉啟勳:《四庫全書目錄板本考(續)》,該文所據約百種書目題跋中,約有四十種為胡居仁之後至四庫纂修以前。見《圖書館學季刊》7:3(1933.9),頁526-527。

[44] 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第9冊,頁492-498。

[45] 《諭內閣著直省督撫學政購訪遺書》,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頁1-2。

[46] 這裡涉及到胡居仁個人形象的歷史變化問題,可以觀察到的是,胡氏生前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影響都極其有限,而身後的影響則與日俱增,明代官私各方的意見,可參《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二年十一月庚寅條,當時爭論胡居仁、陳獻章、王守仁三人從祀問題,禮部“請敕多官詳議以聞,而議者雜舉多端,於守仁猶訾詆,部議獨祀胡居仁”,其朱學形象也始終是獲祀的要件之一(卷一五五,頁2865-68)。隨著晚明學術思想逐漸向朱子學回歸,至康熙初年朱子學漸漸確立起政治上的正統地位,以明初朱子學代表著稱的胡居仁盛譽不衰,如清初著名的朱學代表張伯行不但收集、刊刻胡氏著作,為了使胡的形象更加“醇乎其醇”,還對胡著“略為刪訂”(參《叢書集成初編》本《居業錄》卷首張伯行撰《原序》、《胡敬齋集》卷首張伯行撰《傳》),包括將胡氏“家世業農”改為“家世業儒”以美化其形象(《叢書集成初編》本《居業錄》卷首張吉撰《原刻居業錄要語序》,這篇序言中的“家世業儒”,在張吉的《古城集》卷四中原作“家世業農”,見《四庫全書》第1257冊,頁656-657)。清代的官方意見,如清修《明史》卷二八二《儒林傳序》謂:“原夫明初諸儒,皆朱子門人之支流餘裔,師承有自,矩矱秩然,曹端、胡居仁篤踐履、謹繩墨,守儒先之正傳,無敢改錯。”(頁7222)同卷居仁傳謂:“居仁闇修自守,布衣終其身。人以為薛瑄之後,粹然一出於正,居仁一人而已。”(頁7233)這些意見,復被吸收進諸如《御批歷代通鑒輯覽》(卷一百十一,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39冊,頁544)等官書。

[47] 《四庫提要》卷九五,陳鳳梧編《居業錄類編》條,頁1251。

[48] 檢閱目前發現的幾種四庫館臣所撰《提要》稿本,即姚鼐《惜抱軒書錄》收經史子集四部書提要八十八篇(感謝解揚先生代為查閱國家圖書館所藏該書光緒刻本)、邵晉涵《四庫提要分纂稿》(見氏著《南江文鈔》,《續修四庫全書》第1463冊)主要為史部書提要三十七篇、余集《秋室學古錄》(《續修四庫全書》第1460冊)載有關《詩經》各書提要七篇,以及多達千餘篇的《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0),皆無關於胡居仁《易像鈔》者,故目前已不可考知此篇提要最初出自誰手。

[49] 吳慰祖校訂:《四庫採進書目》,北京:商務印書館,1960,頁65。

[50] 按:《四庫採進書目》漏收馬裕家此次呈送書目,此目今存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傅斯年圖書館館藏善本《四庫館進呈書籍底簿》中,黃寬重先生嘗為文予以刊佈,見《〈四庫採進書目〉的補遺問題:以淮商馬裕呈送書目為例》,原刊《大陸雜誌》83:5(1991),茲據氏著《宋史叢論》(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93)頁193-212所收,書目見頁196-205,惟黃先生文中稱此次呈送“共計一百三十四種”,但其所列書目則實為133種,則與《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吻合。又,《四庫館進呈書籍底簿》將此次呈送列為馬裕家第四次呈送書目,與上表所列兩淮鹽政李第三次進呈並不矛盾,因李氏第一次進呈者乃馬裕家第一、二兩次呈送之書。

[51]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進呈高晉等送到原書暨密訪馬裕家再無秘藏摺》,《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101-102。按:至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十二日,高宗又有諭旨云:“至馬裕以商人而能收藏載籍至七百餘部之多,殊堪喜尚。”(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十二日,《諭兩淮鹽政寅著總商江廣達等訪購書籍著留儲館閣馬裕藏書仍發還》,《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637)此時已是事後討論發還書籍之時,故不吝讚辭,與前此事情進行過程中向臣僚施加壓力並不矛盾。事實上最終列入《四庫提要》的馬裕家藏書亦多達三百餘種:第一次獻書收入八十三種,第二次獻書收入三十種,第三次獻書收入一百七十四種,第四次獻書收入五十一種(參黃寬重:《宋史叢論》頁206)。

[52]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解送馬裕家書籍摺》,《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87。

[53] 在三次進呈摺中,李質穎所用為“覓得”、“訪求”字眼,極少用“購”字,但在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一日的《兩淮鹽政李質穎奏辦理發還遺書緣由摺》中,方提到“廣行購取”;在李質穎早已離任他去的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十二日,《諭兩淮鹽政寅著總商江廣達等訪購書籍著留儲館閣馬裕藏書仍發還》中指出:“寅著奏據總商江廣達等稟稱,從前所進書籍,皆系商等自行訪購。”《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637。

[54] 《兩淮鹽政李質穎奏專差送交續得書籍並繕書目呈覽摺》,《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157-158。

[55] 《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87。

[56] 詳參《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457、721、729。

[57] 對此本卷數和內容的描述,可以確定此處的《易像鈔》即《像抄》,但其卷帙佈局與《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本《像抄》略有差異,該本“上下經二卷”在全書之末,或為影印者之誤排順序,因原書實為獨立之兩部分,如光緒《武陽誌餘》卷七“經籍”指出:“原書《像鈔》二卷:上經一,下經二;《像鈔》四卷:圖說一,系辭二,餘論書劄三,雜吟四,二書俱題‘《像鈔》’,本無正、續之分,故《四庫書目》但稱《像鈔》,《經義考》因其為二書,故加‘續’字以別之。”《中國地方誌集成》第38號,頁317-318。

[58] 書名差異,當為著錄者之誤,如《經義考》卷五十九著錄云:“《啟新齋易象鈔、續鈔》,共六卷存。一本自序曰:‘……名曰《象鈔》。’”(第2冊,頁594-595)所引錢氏自序中稱書名為“《象鈔》”,而今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萬曆四十一年刻本書名、自序皆作“《像抄》”,康熙中錢一本玄孫濟世重刊是書亦作“《像抄》”(未見該書,茲據《故宮珍本叢刊》第405冊影印錢濟世重刊《範衍》書末識語,頁457;並參崔富章《四庫提要補正》[杭州大學出版社,1990]頁57據福建省圖書館藏錢濟世重刊“《像續抄》”二卷);同樣的情形,也見於《千頃堂書目》卷一著錄:“《啟新齋易象鈔》四卷,又《續鈔》二卷”(頁9)。尚需說明,朱睦1517-1586)撰《授經圖義例》卷四頁12“諸儒著述附歷代三易傳註”類著錄有“《像象管見》七卷,錢一本;《啟新齋易象抄》一卷,錢一本”(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75冊),朱氏去世時,錢書尚未問世,此條當為黃虞稷等增補(參《四庫提要》卷八十五《授經圖》提要,頁1133-34),《像象管見》七卷即為《千頃目》所著錄者,因別本多著錄為四卷或九卷(詳參崔富章《四庫提要補正》,頁30-31),然此處黃氏著錄《啟新齋易象抄》僅一卷,則或因梓誤,或因黃氏只取其書之一部分(黃氏在增補《授經圖》時,有明顯的以“復古為先”的傾向,詳前舉《四庫提要》)。按:嚴格來說,“抄”與“鈔”或可互替,但“像”與“象”則不能混用,錢氏《像象管見題辭》早已指出兩者的差別;然四庫本以及《四庫提要》中往往混雜用之。

[59] 《四庫提要》稱《像象管見》據“內府藏本”,實誤;崔富章指出當是根據《四庫採進書目》所見之九卷本,“內府藏本”四字,乃彙總《總目》時誤註。參氏著《四庫提要補正》,頁31。

[60] 李質穎所進呈書很少交待版本情況,但第六次進呈的僅僅38種書之中,“舊板書十五種,仿舊版抄本書七種……抄本書十六種”(《纂修四庫全書檔案》頁138),從這種版本組成情況來看,作偽的成功機會是比較高的,這也是過於追求古本、稀本、珍本的惡果之一。

[61] 結合四卷本與十八卷本的內容變化,以及《欽定四庫全書考證》中的證據,頗疑從四卷本到十八卷本的演變,極可能是出於四庫館臣甚至是“書前提要”撰寫者的手筆:一方面只有這樣才能解釋“書前提要”中十八卷與“三卷以下”並存的敍述矛盾;其次,進呈的四卷本沒有包括“卷上上經”、“卷下下經”兩部分,而十八卷本則補充了這兩部分內容,而《欽定四庫全書考證》則表明最初的提要撰寫者曾經對該書進行細密的比對,並列出四條錯誤:

《易象鈔》,明胡居仁撰:

卷三“自姤至剝,逆序”條:“復至夬,皆乾用事,不必夬終而復為乾”,原本“乾”訛“事”,據《易》義改;

卷六“易用九六”條:“陽主進。九,陽進之極數”,原本“進”訛“避”,據《易》義改;

卷十二“漸卦·夫道專在乾”條:“是單以巽順明婦義”,原本“婦”訛“夫”,今改;

卷十四“四月純陽”條:“十月純陰而曰陽生”,原本“生”訛“止”,據朱子《本義》改。(見《考證》卷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97冊,頁79)

核諸原書,第一條分別見《像抄》頁139,《易像鈔》頁179,二書“不必夬終而復為乾”之“復”,皆作“後”,當是;第二條見《像抄》頁230,《易像鈔》頁218,兩書皆同;第三條見《像抄》頁323,《易像鈔》頁325,《像抄》“夫道專在乾”奪一“夫”字,這一點至為明顯,因爲此字為另起一條之首字,例得提行頂格,但此處空缺;而“是單以巽順明婦義”之“婦”字,錢書作“漸”,未知孰是?第四條見《像抄》頁170,《易像鈔》頁358,此處錢書正是作“止”,但在此條下一句“陰陽互根,原非絕而後生者”中,則作“生”。《考證》一書為館臣纂修《四庫全書》時據零星的考訂浮簽整理而成(參吳哲夫:《四庫全書纂修之研究》,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90,頁112-114),其成果業經融入《四庫全書》中。所謂的“原本”,是指四庫本所據之底本。在如此細密的逐條排比之下,最有可能的就是負責撰寫提要的館臣動手改編。然而,不管改編者為誰,至關緊要的是改編者的目的何在?現有的材料還不足以回答這一疑問。

[62] 司馬朝軍:《〈四庫全書總目〉研究》頁116-123,對《四庫提要》與《簡明目錄》之間的關係有概略地討論。

[63] 見陳仁錫輯:《八編類纂·六經圖·易》,《四庫禁毀書叢刊》子部第5冊影印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明天啟刻本,第54-71頁。按:該書目錄中只註明二十一圖取自《像抄》,但實際上共有二十八圖來自《像抄》。

[64] 康熙四十三年(1704),錢一本玄孫濟世在重刊《範衍》書末識語中稱:“濟世刊補《像抄》、《像象管見》諸書成,因以餘力及之(指《範衍》)。”(《故宮珍本叢刊》第405冊,頁457)不過,光緒《武陽誌餘》卷七“經籍”稱此次重刊“分前鈔為六卷,續鈔為四卷”(《中國地方誌集成》第38號,頁318),而崔富章《四庫提要補正》據福建省圖書館藏錢濟世重刊《像續抄》則為二卷(57),未知孰是?

[65] 可參前揭葉啟勳:《四庫全書目錄板本考(續)》,頁530;並《四庫採進書目》所著錄。

[66] 《四庫提要》卷八,頁90。

[67] 《四庫簡明目錄》在談到全文收錄的錢一本著《像象管見》一書時,猶不忘斥其“所著《像抄》六卷,推衍陳摶之學,支離轇轕,殊無可觀。此書作於《像抄》之前。”見《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註》頁27。

[68] 如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撰寫的《胡文敬集》“提要”云:“居仁本從吳與弼遊,而醇正篤實乃過其師遠甚。其學以治心養性為本,以經世宰物為用,以主忠信為先,以求放心為要。史稱薛瑄之後,惟居仁一人而已。居仁病學者撰述繁蕪,嘗謂朱子《參同契》、《陰符經》皆可不作。故《易傳》、《春秋傳》外,於經書皆不輕為之注。講授之語亦惟《居業錄》一篇,詩文尤罕。是集乃其門人余祐網羅散失而成,雖中多少作,然近裏著己,皆粹然儒者之言,不似吳與弼書,動稱夢見孔子也。”見《四庫提要》卷一七一,頁2308。

[69] 這一點明顯體現在胡著《居業錄》的提要中:“是書皆其講學語錄,……居仁與陳獻章皆出吳與弼之門。與弼之學,介乎朱、陸之間。二人各得其所近,獻章上繼金溪,下啟姚江。居仁則恪守新安,不踰尺寸,故以‘敬’名其齋,而是書之中,辨獻章之近禪,不啻再三。蓋其人品端謹,學問篤實,與河津薛瑄相類,而是書亦與瑄《讀書錄》並為學者者所推。黃宗羲《明儒學案》乃謂其主言靜中之涵養,與獻章之‘靜中養出端倪’,同門冥契。特牽引附合之言,非篤論也。”見《四庫提要》卷九十三,頁1226。

[70] 若僅僅從學術風氣的角度,昭槤(1780-1833)的經驗可以說明問題:“自于(敏中)、和(珅)當權後,朝士習為奔競,棄置正道。黠者詬正人以文己過,迂者株守考訂,訾議宋儒,遂將濂、洛、關、閩之書束之高閣,無讀之者。余嘗購求薛文清《讀書記》及胡居仁《居業錄》諸書於書坊中,賈者云,近二十餘年坊中久不貯此種書,恐其無人市易,徒傷貲本耳!傷哉是言,主文衡者可不省歟?”(《嘯亭雜錄》卷十“書賈語”,中華書局1997年,頁317-318)昭槤歸咎於“于、和當權”,是否如此,可不究論,但卻透過“賈者”之口為我們提供了在當時學風下明儒著作受到的真實待遇,就連為《四庫提要》極力稱許的明儒薛瑄和胡居仁二人的代表之作(注意,在此處的語境中,昭槤將薛、胡二人直接視為被“訾議”的“宋儒”,即朱子學之代表),在學者和商人眼中事實上都缺乏市場,其情形自可想見。因此,《四庫提要》的評論顯然不只是對書,而重點是考慮到人的因素。

[71] 《四庫提要》卷八,頁91。

[72] 見《四庫提要》卷一二四《類博雜言》條、卷一二八《蒙泉雜言》條、卷一百七十《類博稿》條。詳細的討論參Hung-lam Chu, “High Ch'ing Intellectual Bias as Reflected in the Imperial Catalogue,”The Gest Library Journal 1.2 (1987), pp. 51-66.

 

劉勇,1979年生。中山大學歷史系本科、碩士畢業,現為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博士生,主攻明史及中國近世思想文化史。

 

Quality of Man over Quality of Words: Intellectual Bias of the Imperial Catalogers Shown in their Abstract of Hu Jüren’s Yixiang chao

 

Liu Yong

Summary

 

    Hu Juren (1434-1484) was a famous Confucian master and his works were taken seriously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ll of his books, including the Yixiang chao易像鈔, are included in the Complete Library of Four Treasures (Siku Quanshu). This paper, however, shows that Hu was not the author of the Yixiang chao, which in fact was the work of Qian Yiben (15391617), a famous Donglin scholar in the late Ming. The paper arrives at this conclusion by first studying the biographies of both Hu and Qian and relating their activities to the writing of the book in question. A comparison is then made for the Yixiang chao and Qian Yiben’s Xiangchaoof their prefaces, their structures and their contents. It then discusses the origin of the Yixiang chao. It also offers an explanation to the imperial editors’ mistake. They in writing the abstracts were not only dealing with the books but also with their authors. Because Hu Juren was highly esteemed in early Qing times for his integrity and accomplishment as a Confucian master honored in the Confucian temple, comments on his works were generally positive and works attributed to him less questioned for their authorship. Qian Yiben, being less significant in the same field, was given critical remarks for his book whose content is identical to Hu’s except for some lines in the preface. The paper thus shows that “evidential research” of high Ch’ing need not be scholarship devoid of any defect. Individual scholars had their own intellectual, political, and emotional standpoints to slacken and prejudice themselves and to misinform th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