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明憲宗崇奉藏傳佛教

试论《原本玉篇残卷》引书材料的文献学价值

——以引《左传》为例

 

苏芃(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博士研究生)

 

摘要:《原本玉篇残卷》保留了大量的古籍书证引文,本文以其中征引《左传》的情况为例,尝试探讨这些书证引文的文献学价值。

关键词:原本玉篇残卷  左传  引文  价值

 

南朝顾野王编撰的《玉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楷书为主体的字典,流传过程中,几经删改增益,完整保存至今的宋人重修《大广益会玉篇》,离《玉篇》原貌已相去甚远。清代末年,国人黎庶昌、罗振玉在日本先后发现了写本《玉篇》的残卷,与广益本《玉篇》的编撰体例大相径庭,尤其是其中保留的大量书证,广益本已删除殆尽。这些《玉篇》残卷的抄写年代现在学界还很难作出统一论断,但是它们所据底本的年代可以确定是唐代甚至早于唐的。因而,对于传世典籍的校理工作,《玉篇》残卷中的书证引文显得弥足珍贵。

1985年,中华书局把黎庶昌、罗振玉分别发现并集佚成书的《玉篇》残卷等汇集影印,定名为《原本玉篇残卷》。其中引书达40余种,多为前代字书和经史典籍,如《说文》、《方言》、《广雅》、《左氏传》、《尚书》、《毛诗》、《国语》、《山海经》等书频繁出现。

近日,笔者系统研读《原本玉篇残卷》,并辑录出书证中引用《左传》的文句,其中罗本《玉篇》部分引《左氏传》136处,引《仓颉篇》转引《春秋传》1处,引《说文》转引《春秋传》4处;黎本《玉篇》部分引《左氏传》207处,引《仓颉篇》转引《春秋传》1处,引《说文》转引《春秋传》3处,引《尔雅》郭璞注转引《左传》1处,引《礼记》郑玄注转引《春秋传》1处。这些引文因为都是以写本的形态出现的,转抄过程中难免发生讹误,而且有的是节引,有的是意引,甚至有的是误引,所以良莠不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工作之后,我们发现,对于古籍的整理与研究,《原本玉篇残卷》的书证引文确实具有不容忽视的学术参考价值。

辑录征引《左传》书证的同时,笔者也关注到《原本玉篇残卷》对其他很多文献的征引的情况,于是不揣浅陋,试从引《左传》的情况着手,对其书证引文的文献学价值作初步探讨。

一.校勘学价值

(一)可借以纠正传世经典中的错误

    《原本玉篇残卷》中保留的书证引文很多和传世本存有差异,有的差异极其显著,我们借助其它的一些相关材料,可以据此纠正传世文献中的讹误。如:

《原本玉篇残卷》“占”字下引文作:“《左氏传》:‘皆占其徒,无之。’野王案:《方言》:‘占,视也。凡相候谓之占,占犹瞻也。’”[1]p319

传世本《左传·昭公四年》此处引文作:“旦而皆召其徒,无之。”[2]p2036此条胡吉宣先生《<玉篇>引书考异》一文作了初步探讨,认为“占召形近,又涉下文‘皆召其徒’句而误” [3]p101,所言极是,但未作详考。

《干禄字书》“召”的俗字作“[4]p25,和“占”字形极其相似,故知此二字容易发生讹误。

《左传》此文在《文选·思玄赋》李善注里亦有征引,作“旦而瞻其徒,无之。[5]p217

“瞻”和“占”均为章母平声字,顾野王案语引《方言》“占犹瞻也”,又《广雅·释言》“占,瞻也”[6]p152,故知此二字音近义通,皆可作视、察看之义。

由此,可以断定,《昭公四年》此处必是作“占”,传世本作“召”为误字。

(二)可为前人的校勘成果提供旁证

有清以来,校勘十三经,多借助宋元古本。然而,《原本玉篇残卷》中所保留的书证引文材料的底本是远远早于宋元古本的,因而我们借以可以为清人的校勘成果提供新证。如:

《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郑以邻,邻之厚,君之薄也。”其中“陪”字,《十三经注疏》作“倍”,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石经、宋本、淳熙本、岳本、足利本‘倍’作‘陪’,宋本、《释文》亦作‘陪’。案钱大昕云‘从阜为正’。 [2]p1831

《原本玉篇残卷》“陪”字下引《左氏传》即作“亡郑陪邻”[1]p504,可资旁证。

又如:《左传·襄公十二年》:“齐侯许昏,王使阴里之。”其中“结”字 ,《十三经注疏》作“”。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毛本‘逆’作‘结’,是也。案《十行本》初刻是‘结’字,后改误‘逆’。 [2]p1952

《原本玉篇残卷》“糸”部“结”字下引《左氏传》“王使阴里结之”[1]p137,即作“结”。 (三)可提供有价值的异文

《原本玉篇残卷》的书证引文中保留了许多传世文献的异文材料,这些材料对于我们研读传世文献,考察经典的通假字、异体字等情形都是弥足珍贵的。这类异文在《原本玉篇残卷》相当丰富,我们就其中出现的较有价值的《左传》异文试作探讨:

1《原本玉篇残卷》“”字下引文作:《仓颉篇》:“蛮夷货名也。《春秋传》:‘齐侯献戎’是也。[1]p140

传世本《左传·庄公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

《说文》:“捷,军获得也。从手疌声。《春秋传》曰:‘齐人来献戎捷。’”《说文》:“,合也。从糸从集,读若捷。”《文选·吴都赋》“贿纷纭,器用万端”下李善注引刘逵曰:“,蛮夷货名也。”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古同音假借说》:“汉人言‘读若’者,皆文字假借之例,不特寓其言,并可通其字。”[7]p43《说文》云“读若捷”,故知作“蛮夷货名”之义的“”字和“捷”音近义通。我们推断,后世多用“捷”字,“”字作“蛮夷货名”这一义项的用法逐渐被摒弃了。

2《原本玉篇残卷》“放”字下引文作:“《左氏传》:‘弃位而放,不可谓贞。’杜预曰:‘放,淫之别名也。’”[1]p310传世本《左传·襄公九年》此处文字作:“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杜预注:“姣,淫之别名也。”孔颖达《正义》:“服虔读‘姣’为‘放效’之‘效’,言效小人为淫。[2]p1942

今考刘向《古列女传》,亦有关于“鲁穆姜”的记载,文字上和《襄公九年》的记载几乎完全一致,疑本于《左传》,此处亦作“弃位而放,不可谓贞[8],与《玉篇》残卷引文相同。

    “放”有“淫”义,又如《史记·乐书》“乐盈而不反,则放”裴骃《集解》引郑玄曰:“放,放淫于乐声,不能止也。”

“淫”亦可训“放”,《左传》杜注本身就有例证。《昭公六年》:“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杜预注:“淫,放也。”[2]p2043这和《玉篇》残卷所引杜注“放,淫之别名也”恰好形成互训照应。

可见,残卷所引“弃位而放”以及“放,淫之别名也”,或许存古貌,这当是一条具有重要的价值的《左传》异文材料。

3《原本玉篇残卷》“軨”字下:“《左氏传》:‘载以窓軨。’杜预曰:‘窓軨,辎车也。’”[1]p329

传世本《左传·定公九年》:“载葱灵,寝于其中而逃。”杜预注:“葱灵,辎车也。”

孔颖达《正义》:“《说文》云:‘辎,輧衣车也,前后有蔽。’贾逵云:‘葱灵,衣车也,有葱有灵。’然则此车前后有蔽,两旁开葱,可以观望,葱中竖木谓之灵,今人犹名葱木为灵子,其内容人卧,故得寝于其中而逃。”

《说文》:“軨,车轖间横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灵,假借为,即軨。”《原本玉篇残卷》的引文即为朱说提供了一条可资佐证的异文材料。

二.训诂学价值

前人训释古书古语,因材料不足多有阙疑、存疑之处。《原本玉篇残卷》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前人未曾得见的新材料,一些聚讼难决的问题便可涣然冰释。如:

传世本《左传·文公十八年》“服谗蒐慝”,杜预注曰:“蒐,隐也。”杨伯峻注曰:“蒐有二义,服虔与杜预俱谓‘蒐,隐也’,盖以蒐为廋,《广雅》及《方言》并云:‘廋,隐也。’则蒐慝者,与‘掩义藏贼’之意同,隐瞒为恶之人之谓也。如读蒐如字,则《尔雅·释诂》云‘聚也’,聚积奸慝之人之谓也。”

杨说显然是采取存疑的态度,对“蒐”的理解存两说。一是按杜预旧注,释作“隐藏”之义,但是这样从用字的角度看,必须要破假借才讲得通。所以杨先生又提出第二种解释,“蒐”读如本字,作“聚”之义。

恰巧,“服谗蒐慝”及相应的杜注在《原本玉篇残卷》里都有征引,“廋”字下引此作:“《左氏传》:‘服谗廋匿。’杜预曰:‘廋,隐也。’”[1]p457

显然,《原本玉篇残卷》所据的底本《文公十八年》此处文字即是作“廋”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服虔、杜预之所以释“蒐”为“隐”,其实是不需要破假借的,他们所见的《左传》“服谗蒐慝”本就是作“廋”。作“蒐”应是后世用字习惯变化所改,所以杨伯峻注“蒐有二义”之说当取前者。

三.辑佚学价值

《原本玉篇残卷》的书证引文里保留了多种已佚的古籍,如《苍颉篇》、《埤苍》、《字书》、《<淮南子>许慎注》等等,这些典籍在《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等史志目录中皆有相关记载,但是现在都已亡佚了。因而,《原本玉篇残卷》的书证引文具有很高的辑佚学价值。

这一点,一个世纪以前的就曾有学者关注并身体力行。清代学者孙星衍曾从各类传世文献和佛典的引文里辑录出《仓颉篇》一书,之后任大椿又作了《续辑》,光绪年间的陶方琦又作了《补辑》,陶氏的补辑的一个主要材料来源就是当时在日本发现的“日本传刻唐本《玉篇》零部”[10],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原本玉篇残卷》,而且他所依据的“日本传刻唐本《玉篇》零部”既包含《原本玉篇残卷》中的黎庶昌发现的部分,也包含罗振玉发现的部分。但是,陶氏的《补辑》早于黎、罗印行《玉篇》残卷的时间,《补辑》撰成于光绪十年(1885年)前后,刊刻问世于光绪十六年(1891年),而黎庶昌的《古逸丛书》刊于光绪十年(1885年),罗振玉所发现的《玉篇》残卷刊行于丁巳年(1917年)之后。可见,在黎、罗引进原本《玉篇》残卷之前,国内就有学者关注并全面利用原本《玉篇》的材料了。可悲的是,一百年前学人对原本《玉篇》残卷重视如是,一百年后原本《玉篇》残卷被合刊影印,公行于世,反倒几乎无人问津了。

四.余论

(一)《原本玉篇残卷》里也存在大量错字、误字情况

《原本玉篇残卷》毕竟是一部写本文献,在传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大量讹误。因此在利用时候,一定要秉承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不过这些抄写的讹误,有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写本文献传抄讹误的一些普遍情况,对我们今天研究写本文献的流变还是有启发意义的。《原本玉篇残卷》引《左氏传》出现的讹误之处很多,如:

《原本玉篇残卷》“阻”字下:“《左氏传》……又曰:‘是也,狂夫犹阻之。’”[1]p491

传世本《左传·闵公二年》:“是服也,狂夫阻之。”《原本玉篇残卷》“”应是“服”字传写之讹,写本文献中“”和“”字形相近易混,而草书中“舟”、“月”旁(“服”字小篆从“舟”,楷书从“月”)皆可写作“[11]p89,又易与“彳”或“亻”混同,故原本作“”当是“服”的误字无疑。

(二)关于胡吉宣先生《<玉篇>引书考异》一文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上海的胡吉宣先生在编撰《玉篇校释》之余,就作过《<玉篇>引书考异》一文,发表于《中华文史论丛》增刊《语言文字研究专辑》(上),其中对原本《玉篇》残卷和广益本《玉篇》征引的近40部古籍的引文作了细致的研究,将有价值的异文逐一列出,略作考辨,该文对于这近40部典籍的校理和研究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然而,二十多年过去,国内的古籍整理事业如火如荼,胡先生文章却被尘封在了历史里,似乎不曾见有人系统参考采纳,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事情。

总而言之,《原本玉篇残卷》引书材料的文献学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囿于篇幅和精力,本文只是以征引《左传》为例对其引书价值作初步探研,《原本玉篇残卷》丰富的引书材料还有待于今后更进一步全面系统地发掘与研究。

 

参考文献

[1]顾野王.《原本玉篇残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A].《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3]胡吉宣.<玉篇>引书考异》[J].《语言文字研究专辑》(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颜元孙.《干禄字书》[A],《丛书集成初编》第1064[C].北京:中华书局,1985.

[5]李善注.《文选》[M].北京:中华书局,1977.

[6]王念孙.《广雅疏证》[M].江苏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7]钱大昕.《潜研堂文集》[A],《嘉定钱大昕全集》[M].江苏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

[8]刘向.《古列女传》[A].《四部丛刊初编》[C].上海:上海书店,1989.

[9]张自烈、廖文英.《正字通》[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6.

[10]孙星衍等.《仓颉篇》[A].《续修四库全书》第243[C].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1]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