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dePage="65001" %> 郭店竹书《老子》论考摘要

郭店竹书《老子》论考摘要

李若晖

(北京大学资讯管理系   博士后)

 

纵观中国文化,正如许地山先生所言:“道家思想是国民思想底中心。”(许地山《道教史》)而道家思想,无疑以《老子》一书为中心。因此,深入研究《老子》一书,就有着重大意义。但是,传世本《老子》历经二千余年的流传、整理与诠释,“唐宋以后,各种版本展转传抄,彼此承讹袭谬,互相窜改,其结果经文内容皆同流合一,大同小异,区别仅限于衍文脱句或虚词用字。阅读今本《老子》,虽明知其误,却无法核证。故仅依今本勘校,绝对找不出任何问题。”(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序》)至1973年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出土,学者据以校勘,颇有所获。然而帛书也并非善本,讹字、脱文、衍误、错简诸般缺点俱全。于是新材料的发现,就成为人们急切的渴望。1993年10月,适逢马王堆汉墓帛书发现二十周年之际,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区四方乡郭店村一组1号楚墓出土了一批竹简。

1993年8月23日,郭店1号楚墓被盗掘至椁板。10月中旬该墓再次被盗,盗墓者挖出已回填的泥土,在椁盖板东南角(头箱南端)锯开0.4×0.5m的长方形洞,并撬开边箱,盗取文物,致使墓内器物残损、混乱,雨泥浸入椁室内。为抢救墓中残存文物,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在报请省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于10月18日~24日对郭店1号楚墓进行了抢救性清理发掘。郭店1号楚墓为长方形土坑竖穴木椁墓。因该墓封土已无存,仅去掉50 的农耕扰乱层便见到墓口及墓道。竹简出于头箱。出土时因编线腐朽及盗扰而散乱无序。经整理,除部分被盗外,这批竹简共有804枚,大部分保存完好,少部分残断。除去少量无字简,得有字简730枚,计12072字(据张光裕《郭店楚简研究绪言》)。它们大都保存完好,经化学处理后,竹简上的文字非常清晰,有如新墨。根据竹简的形状、长度、编线距离、字体等因素,整理者将全部竹简分为12类,得16篇,其中有1篇3组71枚已被学界认定为《老子》文本。它包括:甲组39枚,其内容相当于今本的第十九章、第六十六章、第四十六章后半、第三十章、第十五章、第六十四章后半、第三十七章、第六十三章首尾、第二章、第三十二章、第二十五章、第五章中段、第十六章首段、第六十四章前半、第五十六章、第五十七章、第五十五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章、第九章;乙组18枚,其内容相当于今本的第五十九章、第四十八章前半、第二十章首段、第十三章、第四十一章、第五十二章中段、第四十五章、第五十四章;丙组14枚,其内容相当于今本的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一章、第六十四章后半。除甲、丙两组均抄有第六十四章后半,但文字颇有出入外,其余内容均无重复。三组简现存字数为今本《老子》的三分之一左右。郭店竹书《老子》的出土,其意义不单在于提供了现在可知《老子》的最早文本,更在于它为解决聚讼纷纭的老子其人时代、《老子》成书年代,以及先秦思想源流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植根于对《老子》文本的理解。因此,以严谨的态度来校注郭店《老子》,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正如陈伟先生所指出的:“与其他战国楚简相比,郭店简的整理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除竹简保存较好、字迹大都清晰如新之外,至少还有三点可以举出:第一,经过几十年闲资料和研究成果的积累,对战国楚系简帛文字的释读已有很好的基础。第二,在730枚写有文字的竹简中,按照简身长度、两端修削形式、编线道数与相闲尺寸以及文字风格等因素,可以分出若干羣组,使得编连、分篇能够在比较小的范围内进行,减轻了工作强度,而可靠性和准确率则大大提高。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简文内容全部是古代典籍。其中有的大致相当于传世或先前出土的古书,可以直接对照;有的语句或辞汇见于传世古书,可以比勘参考;在这以外的场合,也往往可以通过句式、文理或语境,找到某些线索。”(陈伟《郭店竹书别释》)

毫无疑问,郭店《老子》便是同时有传世本和出土本可资对勘的最为重要的一种并且。还不止于此,李零先生在谈到郭店简的意义时,曾有过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如果我们把古书比作一条藏在云端的龙,宋元以来的古书是它的尾巴,敦煌的发现是它的身子,那么,现在的发现就是它的脖子,我们离看到龙头的日子已不太远了。”(李零《重见七十子》)就现在发现的历代《老子》实物来看,郭店竹书本时代在战国中期偏晚,马王堆帛书两本分别写于秦汉之际,敦煌写本想尔注则写于六朝,并且应当保存了汉末时的面貌,众多唐代碑刻、写本也被保留至今,至于宋以来的《老子》刻本则更是汗牛充栋:中华典籍虽可谓浩如烟海,但具备这样完整的实物线索的,恐怕也仅有《老子》一书而已。因此,《老子》也就成为唯一可以进行基本完整的历时演变研究的古代典籍。再加之《老子》一书在中华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就无怪乎郭店竹书《老子》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目光了。

截至2003年10月为止,全面校注、研究郭店《老子》的专着和论文共有19种。学界对郭店《老子》的研究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即:一、简章组合,二、文字释读,三、书写勘误,四、词义考释,五、异文对校,六、文本性质,七、思想研究。本书第一章《郭店老子研究述略》即是综述学界在以上七个方面的研究概况,总结了成就,也就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就目前研究的现状而言,郭店简本与帛书本以来的今本系统在文字尤其是思想上的差异被人为夸大了。例如,有人声称郭店简本《老子》“优于今本”、“是一个原始传本”、“是一个完整传本”,因而认定“简本是今本中最原始的部分,今本是后人在简本的基础上进行改造、重编、增订而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简本和今本是同一书的两个不同的传本。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简本和今本不但是两个不同系统的传本,各自又有不同的传本,而且它们有着互不相同的思想体系,尽管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继承与被继承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可以说简本和今本是两部不同的书。”接着,又据此推论“简本《老子》出自老聃,今本《老子》出自太史儋”。(郭沂《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其人其书》)检视此说的根据,似乎并不充分。即使承认其前提条件,“优于今本”也不能直接等同于早于今本,晚期文本反而文字较早期传本为佳或保留早期特徵的情况在版本校勘学史上屡见不鲜。同理,“原始传本”云云也不能作为根据。真正能证明简本早于今本的, 有考古证据。但时间和文本特徵并无必然联系。简本早于今本并不能够证明它就为老聃手着。且不说“古书不皆手着”的通例,即使我们承认《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中的“老子着上下篇”之说,我们也无法证明郭店简本“最原始”,因而就是老子所手着的。因为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资料毕竟有限。而我们能够认定的事实是:郭店《老子》三篇“有不同的来源,依据的也是不同的传本。”(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 兼论其与通行本老子的关系》)也就是说,郭店《老子》 是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最原始的本子,但却绝不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老子》诸本中“最原始”的。至此,如果说简本《老子》或许还有一点为“老子手着”的可能性的话,那仅仅是因为假定“简本是一个完整的传本”。但恰恰正是这一点最不可信。在遭到众多学者质疑之后,甚至郭氏本人也 能承认“郭店《老子》有可能并非当时《老子》的全部”(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既然如此,郭店《老子》就不可能为老子“手着”,而仅仅是当时流传的众多抄本之一。但奇怪的是,郭氏在承认了前提的不可靠之后,却仍然坚持结论,强行用郭店《老子》来“探讨老聃的思想”,用今本《老子》不见于简本的部分来“探讨太史儋的思想”。但这样做时却又不得不加注说明“今本《老子》可能也含有老聃书不见于简本的部分。在作出进一步鉴定之前,我们暂且仅据简本研究老聃思想。”“今本《老子》可能也含有老聃书不见于简本的部分。在作出进一步鉴定之前,我们暂且笼统地以今本不见于简本的部分来研究太史儋的思想。”(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不过,这样的“鉴定”恐怕是永远也作不出来的。但这并不是说就不能研究这两部分《老子》的差异与关系 这恰恰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并且,学者们这一研究的结论恰恰是,两部分《老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接下来的几章,第二章至第五章,则是对现今研究出土文献的几种主要方法 二重证据法、传统版本校勘法等进行反思。

二十世纪初,随着地下文物的大量发现与研究,中国现代史学与考古学得以奠定基础。近二十年来,由于大量简牍帛书思想文献的出土,中国思想史、哲学史的研究也翻开了新的一页。时至今日,但凡钻研中国上古文化者,都不可能忽视考古材料了。然而,我们所面对的文献,却并非是唯一的: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形成了双峰并峙的局面。而当今结合考古与文献的方法,自然是海甯王静安先生提出的“二重证据法”。其方法乃谓纸上文献所言须与地下文物所显现的事实相符,如是则可得历史事实之真实。但到此为止,我们所得到得仍是个别的事实 一如在静安先生的考据文章中所看到的那样。即便姑且不提柯林武德“史学的确切物件乃是思想”的极端观点,如果仅就纯粹史实而言,那么人们很容易认为历史真理所涉及的是个别的客观存在,是一种带有偶然性和武断性的内容,是这种内容的一些非必然的规定 但即使像上面引述的这样赤裸的真理,也不是决不需要思想观念的运动的。为了认识某一历史事实,就得与很多其他的事实进行比较,参考很多书籍,或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来加以分析研究。因此“二重证据法”作为方法本身即只能针对微观事实,无法从其中衍生出宏观论题,并进而上升到对社会结构和历史规律的把握。更为严重的是,这一基本思路还造成了方法自身的封闭性。因为自然科学方法的威望依赖于它在原则上的可重复性。但这就意味着,该方法按其自身本性要抛弃自己的历史性并取消自己的历史。于是“二重证据法”作为一种方法,自静安先生提出后,数十年间只有复述却无发展。“二重证据法”仅为微观领域的历史研究方法,我们现在需要的却是能综合微观成果的宏观理论。以往的研究都将“二重证据法”视为可以运用于任何场合之下的方法,但其在历史研究中已充分暴露出来的在宏观把握上的无能为力,就已经宣告了它在思想史研究上更甚于前者的无能为力。在经历了对作为方法的“二重证据法”的反思之后,我们可以断言:産生于对微观历史事实的复原中的“二重证据法”,长期以来被不恰当地赋予价值理性,滥用于任何学科、任何场合。实则它真正的有效范围,仍是其摇篮 但摇篮决不等于御座。

在此,我们不应当抹杀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之间珍贵的差异,尤其是在拥有出土文献之后,绝不应该对传世文献动辄以“错误”、“妄改”等等“理由”将其一棍子打死。须知传统文化正是以这些传世文献为基点的。倘若真像尹振环先生所宣称的那样,“帛书老子将会取代今本老子”,我们将用什么去解释今本《老子》两千年的效果史?难道让传世文献在我们手中失传,去留待两千年后的发掘出土吗?诚然,在电脑时代的今天,失传已不太可能,但对于尚不成熟的中国学术界来说,由于盲目地跟风赶潮,趋之若骛地研究出土文献,而造成传世文献仅仅成为研究工具,成为贬斥的物件,其自身内在逻辑遭到忽视、扭曲,则已日渐成为事实 试问,残存一具 骸与彻底灰飞烟灭,究竟相去几何?诚然,我们应当面向未来,那么典籍与思想如何由出土文献所示的面貌转变为如今的模样,就将是一个至关重要因而也极富魅力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只能是使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各自保留其原貌,不相混淆,要使他们都能够说:我是我所是!于是,历史原貌可以得而言;于是,千年文明可以得而解;于是,华夏文化之所以如此可以得而知;于是,中华民族将向何处去可以得而明。

但是,在我们的思想史研究中,文本研究与思想研究却往往是脱节的。考古、文字、语言、文献等学科的学者们,往往不是站在思想史的角度考虑问题,因而对于诸如《老子》这样的哲学文献的理解,常常隔了一层;但是思想史研究者们由于对基础研究不够注意,只是根据他人成果加以阐发,有时便给人以空中楼阁之感。

校注古籍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不单是因为所谓“阐释之回圈”(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即全书与具体字句的理解是互为因果的;还因为在校注过程中,从文字考释到思想研究,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也就是说,构成一个系统。作为一个系统,其发展有三种可能,即随着时间的增加可能渐进地达到稳定的静态,不可能达到这一状态,或者可能处于周期性摆动状态。对于每一个研究者来说,得出举世公认的结论,理所当然是其研究的目的,因此其研究就是使自己所构建的系统达到静态。于是,“这个系统似乎在‘瞄准’一个将来才能达到的平衡状态,或者说,这个事件可被表示为由将来的最终状态所决定的。”(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那么,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的校勘将要在怎样的最终理解下,得出怎样的定本?因为我们“必先定底本之是非,而后可断其立说之是非。”(段玉裁《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校勘的目的即在于得古书之真。至于校勘之法,首在广罗众本,其次则是选定校勘的底本:“底本是用来校勘的工作本,它要求选择最接近于原本的本子。”(管锡华《校勘学》)那么,原作者的稿本就应是上选了。然而果真以稿本为底本,实情却另有曲折,因为某些稿本可能是作者的初稿而非定稿,此外,文章经过反复修改后也会改变它公开发表産生社会影响时的面貌。与此相似的另一种情况,是碑志铭文收入作者文集的传世本与地下出土的石刻本文字上的差异。通常容易以石刻本文字为准,而以传世文集本的异文为后世传抄之讹。但事实却也有不尽然者,历史上就有不少刻石者妄改而不为原作者所接受的例子。

《老子》成书的过程,是一个争论旷日持久,迄今仍无结论的悬案。关于这一悬案,历来较有影响的说法有:一人所着,此说又可依各家所说作者之不同,分为老子手着说和他人所着说。后人编辑,此说有大致可分两系。其一是以《老子》为后人编辑的老子言论汇编,编者有环渊等说;其二是以《老子》非一人所着,或谓之为经传合编,或以之为道家格言汇编。从校勘学的角度来看,《老子》的成书过程,直接关涉到校勘的终极目标 原本的有无。亦即:一人所着,则有原本的可能性为100%,即原本值1;一人所着,但有后人附益的成分,则有原本的可能性约为由50%趋近于100%,即原本值在0.5~1之间,因为倘若为1则没有附益成分存在的余地,而一旦附益成分大于50%,就不能再称之为附益了;语录汇编和格言选辑的原本值均小于0.5,其中语录汇编究系一人之语,其中心性大于格言选辑,但格言选辑的原本值决不能等于0,因为那样的话,《老子》就将成为一个字纸篓。因此,对于《老子》的原本,实为一个模糊值,即其原本值应在0~1之间,但原本值为1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后人附益的成分必然存在,且已无法确切区分。质言之,即并不存在唯一的《老子》原本。传统校勘学理论是以求得作者原本为其终极目的的。对于古籍中的文字,应否校勘及对校勘正误的评判,均建 于求得原本这一理念上。但当面对原本值小于1大于0的《老子》时,我们该怎么办?

既然并不存在《老子》“唯一的原本”,于是我们必须“引进一种类似考古标型学的方法,以代替传统校勘学所习惯采用的那种单纯堆积版本和考核字句异同的方法。”(李零《关于孙子兵法研究整理的新认识》)亦即将每一种本子都依其系统、时代编排序列,从而使对古籍的校勘整理及其流传研究合二为一,达到“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章学诚《校雠通义》)我们也由此而得以站到思想史的高度来进行校勘

试将已知《老子》本子按时期分类如下:一、形成期,二、成型期,三、定型期,四、流传期。先秦以郭店简本为代表的形成期。无论于《老子》成书采取何种说法,均可认为先秦乃其形成时期。关于郭店《老子》与今本《老子》之间关系,美国的罗浩先生曾提出三种模型,即“辑选”模型、“来源”模型、“并行文本”模型,这大抵概括了郭店竹书《老子》与今本《老子》间关系的所有可能性。在此后的研究中,学者们的意见也大致可以依照这三个模型而分为三派:王博、裘锡圭、张岱年、高晨阳、唐明邦、李全华等先生主张节录说可归为“辑选”模型。另外,王中江先生认为极有可能是“陪葬时, 是象徵性地放进去一部分。”周凤五先生认为是儒家删节改编本,黄钊先生认为是稷下道家的摘抄本,黄人二先生认为是邹齐儒家的改动节选本,程水金先生认为是“根据某种思想所篡改的摘抄本”,这些说法也都可以视为“辑选”模型的变异类型。许抗生先生认为“《老子》一书似乎经历了由简本向帛书本的转化过程”,“简本《老子》甲、乙、丙三组很可能是当时社会上流传的多种老子语录或着述中的三组文字,是春秋末年流传下来的,至战国晚年由后人合编增补成较完整的帛书《老子》和今本《老子》的。”池田知久先生认为郭店《老子》“并非后代定型的《老子》五千言中的一部分,可以说它是尚处于形成阶段的、目前所见最古的《老子》文本。”这可归入“来源”模型。谷中信一先生认认为,《老子》五千言的文本当时还“没有被汇编成册而成为一本书,而是被分成三个或更多的部分,作为文本通用。”这可以归入“并行文本”模型。应该说,以上三种观点都有着“片面的正义”。但现在许多学者对“辑选”模型赞成最多,对“来源”模型反对最力。而对于“来源”模型的一些反驳,主要是不满于该说将《老子》成书时代拉后。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无法断定郭店简书的抄写时代:墓葬的下葬时间和竹书内容的形成时间、郭店竹书的抄写时间并不一定是一致的。至少目前我们还没有任何证据来确证其一致性。相反,仅就郭店《老子》而言,已有学者指出甲、乙、丙三篇文字的历时性差异,王博先生也认为:“与帛书本及通行本差别较大的甲本(或甲篇所依据的传本)在前,而乙本与丙本(或乙本与丙本依据的传本)相对在后。”因此,如以郭店竹书为早期传本(或其抄本),这一矛盾便迎刃而解。并且,还有必要指出,既然郭店《老子》三篇存在历时性差异,那么即使是在“辑选”模型中,也必须承认“他们有不同的来源,依据的也是不同的传本。”(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 兼论其与通行本〈老子〉的关系》)在此,我们应将郭店《老子》的三个时间层次区分开来。亦即,形成郭店《老子》文本内容的时间,形成郭店《老子》物质形式的时间,郭店墓下葬的时间。这三个时间可能有一定的间隔,也可能有某两个甚至全部重合。但即便是全部重合,我们也必须先对这三个时间层次进行区分。再进而言之,管见以为郭店《老子》文本内容形成的时间与郭店墓下葬的时间重合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墓中随葬品一般为墓主生前喜爱或经常使用的物品,很难想象郭店《老子》是在墓主死后由他人临时拼凑出来的文本。因此,郭店竹书《老子》的文本性质和西元前300年左右有无五千言的全本《老子》,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应该分开来研究。因此,裘锡圭先生将郭店《老子》简的时代直接等同于“西元前三百年左右的战国晚期”,亦即郭店墓的时代,来论证摘抄说(裘锡圭:《郭店〈老子〉简初探》),还有商讨的余地。战国末至汉初以马王堆帛书甲乙本、傅奕本为代表的成型期。据研究,帛书甲本的抄写时代为战国末年至秦末,乙本为汉高祖时。其书虽尚与今本有若干差异,但无论是分篇还是文字,都已基本成型。汉魏时期以《指归》本、河上公《注》本、《想尔注》本、王弼《注》本为代表的定型期。嗣后诸本为流传期。此一期的版本特点,诚如高明先生所言:“唐宋以后,各种版本展转传抄,彼此承讹袭谬,互相窜改,其结果经文内容皆同流合一,大同小异,区别仅限于衍文脱句或虚词用字。”(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序》)然而无论如何校改,结果终不能出上述诸本的框架 即使是今天的我们。因此,为了避免那种无差异性的混沌局面再次出现,在对任何一个时期、系统的本子进行校勘时,我们都不应当随意根据其他时期、系统的本子改动文字,要使每个本子都能说:我是我所是。尤其当面对尚未定型的郭店简本时,我们更应审慎。我们不能赞同那种动辄以“众本如此”、“今本更优”为由改动郭店简本的做法,特别是在其文字可通的情况下。在校勘中,对其他3个时期本子的参考,应仅限于以下4种情况:

 

简序混乱,可以参照他本编次。

简文残缺,可以参照他本补齐。

文字不识,可以参照他本释读。

书写显误,可以参照他本改正。

 

以上4点,实即承认了他本对理解郭店简本的规定性 因为它们之闲的血肉相连,乃是不争的事实。正是基于此,我们也绝不赞同那种挖空心思标新立异的作法。我们必须以“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戴震《与是仲明论学书》)为原则。因为我们所诠释的,是一部哲学名着。

问题在于,如何具体操作。

依传统校勘理论,在广罗众本、确定底本之后,即用对校法校出异文。而从异文的角度看,所谓校勘,就是消除旧异文、制造新异文的过程。那么何谓异文?而传统“异文”观,有“家法异文”与“正异文字数不同者”之分歧,其实这里有着根本目的上的差异。也就是说,我们是像陆先生那样以明“家法”为目的,还是如郑玄那样以校正文字为目的。而本书所要作的,则是结合二者,首先有异必录,以期校正文字;同时辨别系统,考镜源流。

在接下来的第七至十一章中,本书以郭店简本为正文,抄录校对前3期共8本所得异文,并将之分为如下五类:

 

1.        形异字同异文。包括异体字、古今字等。

2.        字异义同异文。包括假借字、同义词等

3.        义异思同异文。这类异文语义不同,但在哲学思想上没有分歧。

4.        句异异文。即句子结构和句中词语的多少有所不同。

5.        思异异文。即异文的意义所表达的哲学思想不同。

 

将异文划分为这五种类型,实际上是在讨论古书流传过程中改易文字的现象。在第十章句异异文的讨论中,由于本书篇幅有限,而这类异文又特别繁多,因而仅举“也”字的增减为例作详细考察。关于《老子》的虚词,现在学界通常认为:“《老子》本先秦论着,语言优美流畅。后世传本,拘于太史公“五千余言”的记载,大量删省虚词,以合“五千言”之数,遂使虚词缺失,古本失真。因此,校读《老子》,不应忽视虚词的校补。”(黄德宽:《〈老子〉的虚词删削与古本失真》)但从我们的考察来看,情况却并非这样简单。在“也”字的5种用法中,最富于口语色彩的应是感叹与疑问,但恰恰这两类的使用频率最低,而以书面气息最强的判断、提顿为数众多。不仅如此,在后世诸本中,用作感叹与疑问的“也”字可以一个没有,却仍保留了部分判断和提顿的“也”字。这就说明无论是郭店简本、马王堆帛本,还是传世诸本,都带有强烈的书面化倾向。从这个角度来考虑,那么薛凤生先生所说的:“也许原本虚词不多,帛本书的虚词是西汉人凭自己的解读加上去的呢!”虽与事实不符,但却感受到了这一书面语趋势。其实不单是《老子》,先秦许多典籍也有这一倾向。例如汇编诰命的《尚书》里就没有“也”字,结集诗歌的《诗经》中用于句末的“也”,《风》54次,《雅》8次。因而我们可以假设,《老子》的口传本虚词相对较多,但在着于竹帛时由于经历了书面过程,导致虚词减少。如果说简帛诸本属于无意为之的话,传世诸本就是有意为之了。随着《老子》地位的上升 先是汉初的尊崇黄老,后是道教的奉为至尊,于是信徒们就不断地修改《老子》的文字,使之越来越接近于简明古奥的经体。由此可见,对异文的分析,不能离开其産生的具体社会时代背景。至此,我们便可以更进一步推测《老子》的本来面目。顾颉刚先生认为:“《老子》一书是用赋体写出来的”。其所据虽未必正确,但却看出了《老子》诗体的本来面目。古时书籍依靠口传,为了便于记忆,《老子》便采用了一种类似于格言诗的体裁,以便于传诵。而口传诗歌的特点,即在于句式、语词的不固定性。这也就可以解释《老子》异文中为什么会有如此众多的同义听异异文了 当时的书籍,只有脊梁,而没有皮肤。

皮亚杰曾指出,任何一个结构所必须具备的特徵是:整体性、转换性、自身调整性(皮亚杰《结构主义》)。《老子》各本异文以前3类为主,证明其为一整体;前3类异文的转换规则限于语言文字范围内,思异异文的转换规则则显现了哲学思想的演变;各本最终“内容皆同流合一,大同小异”(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序》),又表现了系统的自身调整性。今天,当我们来校注郭店《老子》时,不但应当得到一个可读的、成为其自身的文本,而且还应该对各类异文的转换规则进行探究,从而真正作到“辨章学术,考镜源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老子》原本,在这一思想史文献中,我们不能运用“二重证据法”去求索唯一的事实,也不能依靠版本校勘理论来追寻绝对的原本。在我们的方法中应当让思想成为可能,因而这方法便应成为思想自身显现的逻辑运演,即思想的工具论。当思想在客观世界中展开其逻辑之格时,其物质存在必将与自身相分离而形成差异,这就是异文。因此我们应当保留各系统文本的差异,使之能够说:我是我所是!于是,校勘学的任务便决非在思想的圣殿之外收拾破烂,而是对这圣殿自身的整理,思想将由此显现其存在。于是,校勘学自身便成为对思想的建 而新的思想也正是在异文与异说中建立自身为存在。

为何校勘?因为,“人必须先说很多话然后保持静默。”(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