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琴歌题名考辨
周仕慧(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教授)
曲辞题名的音乐类别在古代歌诗传唱中是非常讲究的,《乐府诗集》“琴曲歌辞”大多具有歌辞性题名,如“操”、“引”、“弄”等,它们在说明乐府琴歌类别特征以及其发展流变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琴曲歌辞音乐性的重要标识。本文对《乐府诗集》“琴曲歌辞”题名所含信息进行了分析,进而揭示出其主要题名“操”、“引”、“弄”的内涵。
《乐府诗集》“琴曲歌辞”一类中共收录琴歌205首。按歌辞性题目作一次整理:以“操”为名的有26题,共收歌辞44首;以“引”为名的有11题,共收歌辞19首;以“歌”为名的有11题,共收录歌辞30首;以“曲”为名的有4题,共收录歌辞7首;以“怨”为名的有3题,共收录歌辞10首;以“畅”为名的有1题,收歌辞1首;以“吟”为名的有1题,收歌辞1首;属于“胡笳十八拍”的有两组辞,共收歌辞36首;属于“蔡氏五弄”的有5题,共收歌辞22首。没有歌辞性题目标志的琴歌杂题有13题,收歌辞35首。或分属于歌辞性琴歌题,如《湘妃》之于《湘妃怨》,《秋风》之于《秋风引》等有10题,共收歌辞29首;或属于魏晋以后兴起的琴歌杂题,如《山人劝酒》、《幽涧泉》等有4题,共收歌辞6首。
从以上的统计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内容:
1.97%的琴曲歌辞题名都与乐歌有着直接的联系,82%的琴曲歌辞都带有明确的歌辞性题目,说明这些琴曲歌辞与其音乐曲调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2.这种关系可以作如下表述:“琴曲歌辞”是琴曲配辞以后的文本记录,琴曲乐调的特点借助于文字声律留存下来,琴曲乐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歌辞的体式结构和总体风格。反过来说,在琴歌当中,歌辞性题名有着相对明确的音乐内涵,标识着不同琴乐曲调中不同的体制规范,琴歌的内容、体式、风格之复与变直接折射出琴乐曲调的因革与兴衰。
3.由于琴曲与歌辞之间有着这种内在的规定性,所以同题琴曲歌辞之间具有很强的类型化的特点。《乐府诗集》当中所收录的琴曲歌辞有4卷之多,但所使用的题名确实有限的,大多数歌辞在题名上是重复或是相近的,尤其是文人同题作品在主题、体式等方面往往沿袭重复。
一、琴曲歌辞题名所含信息分析
一般说来,一个歌辞包含题名、曲调、本事、体式、风格等要素。题名的产生与其他各要素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题名直接反映了某一要素。例如,现存许多琴歌都有本事,这些本事当中就包含乐歌所叙述的人物故事、情节意境等,后代文人的乐府诗拟作或赋题名本意,或赋乐府诗本事,我们可以根据乐歌题名或乐府本事大致可以推知琴歌的内容。再如题名中的“操”、“引”、“弄”等,都是与琴乐密切相关的音乐术语,我们完全可以据此考察这些琴歌所属音乐特点,在曲谱、歌法失传的情况下,乐府琴歌中曲辞题名之演变最先反映了琴乐旧曲的因革与兴衰。
(一)题名类型化特点分析。《乐府诗集》中大多数琴曲歌辞题名都带有“操”、“引”、“弄”、“歌”、“曲”、“怨”等音乐性的标题,这些标题甚至成了琴曲歌辞最有代表性的特征。《琴操》中“歌诗”五曲、“操”一十二、“引”九、“河间杂歌”二十一章的编纂原则在传统琴乐分类中一直沿用。郭茂倩编纂《乐府诗集》“琴曲歌辞”基本上是按照曲辞题名所标志的琴歌类别收录上古到隋唐以来的琴歌。每题以古词居前,拟作居后,同一曲调,诸格毕备。这其中我们不仅能看到如“操”、“引”类传统琴乐题名也能看到不同时代的新创题名。
(二)题名新创情况分析。古琴曲“五曲”、“九引”、“十二操”以外,《初学记》据《琴历》收录了河间杂歌二十一章,《通志·乐略》称之为三十六杂曲。初唐手抄本《碣石调·幽兰》谱后列有五十四首在唐代流行的琴曲名目。这些曲目并不以“操”、“引”等命名,题名中出现“弄”、“清”、“侧”、“调”、“游”、“散”、“叹”、“吟”等新音乐术语。又,南宋僧居月《琴曲谱录》题序中称:“凡诸调弄诸家谱录,分为三古,若论琴操之始,则伏羲上古明矣,今并取尧制《神人畅》等诸典为上古。秦始皇制《咏道徳》等为中古。蔡邕制《游春》等五弄为下古。”其谱录按上古、中古、下古的时间顺序分列出流传至北宋的223首琴曲曲目。不同时代琴曲题名类别有所不同,上古曲名多以“操”等为题名,中古琴曲多以“引”、“歌”、“吟”、“行”为题名,下古出现“蔡氏五弄”、“胡笳十八拍”等大型的琴乐组曲,并且大量出现如《仙人劝酒》、《乌夜啼》等以艺术意境、自然物象为题名的琴曲曲目。由此可见,琴乐题名的演变直接反映到琴歌题名中,汉魏以来琴乐琴歌创作经历了很大的发展。
(三)从题名看琴乐的演变。汉魏以来琴乐乐调的增加、琴曲曲目的丰富主要存在两个因素。一方面,在于琴乐演奏技法的提高,表现力的增强,因而出现表示不同音乐形式、风格的曲名。《碣石调·幽兰》谱中出现“《上舞》”、“《下上舞》”、“《上间弦》”、“《下间弦》”等比较特殊的琴曲名称。另一方面,琴乐有着保存其他乐器曲调的功能。通过对比《碣石调·幽兰》谱与“河间杂歌”二十一章曲目,发现以“调”为名的琴曲在“瑟调”以外又有“楚调”、“千金调”、“胡笳调”、“感神调”等,说明瑟曲、胡笳曲可以翻入琴曲。由此,琴乐曲目不断得以丰富。琴乐不仅仅局限于“操”、“引”类单一的曲目名称,而且出现了表示定弦法、调式或音乐风格的琴曲乐调名以及标志不同乐段的琴曲名目。乐府琴歌经历了一个由传统“操”、“引”类琴歌到曲辞题名不一、主题、诗式各有特点等多种琴歌题材、体裁的发展演变过程。
(四)题名所包含体制因素。琴曲歌辞题名与琴乐类别、琴歌体制等有着密切的关联,其基本性质是乐歌曲调的标志。曲辞题名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乐歌体制、类别等的发展演变,元稹《乐府古题序》:“操、引、谣、讴、歌、曲、词、调;皆诗人六义之余,而作者之言,由操而下,八名皆起于郊祭、军宾、吉凶、苦乐之际。在音声者,因声以度词,审调以节唱,句度短长之数,声韵平上之差,莫不由之准度,而又别其在琴瑟者,为操、引。采民甿者,为讴、谣。”其中,特别提到诗歌体裁形式“别其在琴瑟者,为操、引”,有意与采之民甿的“讴”、“谣”区分开来。这表明“操”、“引”类琴歌有着和其他诗歌相区别的体裁规范。作辞者需要“因声以度词”,歌者需要“审调以节唱”。这样才能使得歌辞的句逗长短、平仄声韵的变化符合音乐曲调的“准度”。
歌辞性题名是琴乐曲调体制和声情的标志。在琴曲歌辞题名中“操”、“引”、“弄”、“歌”、“曲”、“怨”、“畅”、“吟”、“拍”等实际上是有着特定内涵的音乐术语,标识了琴乐演变过程中曲调类别、体段、节奏等音乐方面的特征,因而某一特定题名在文本上显示出来的体质特征都是有原因的,不是可以随意改变的。
(五)题名所包含的社会道德内容因素。《乐府诗集》“琴曲歌辞”总题序中引《琴论》解释“畅”、“操”、“引”、“弄”等琴曲名所标志的内涵和主题:“和乐而作,命之曰畅,言达则兼济天下而美畅其道也。忧愁而作,命之曰操,言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也。引者,进德修业,申达之名也。弄者,情性和畅,宽泰之名也。” 显然这种解释主要是运用训诂的方式,从上古时代(汉以前)琴歌中所表现的人文精神、音乐理想等层面上归纳琴乐的主要类别、内容风格。当然,随着时代发展,出现了许多的题名,这种望文生训的题名解释便不再适用。事实上,随着乐府琴歌的流变,由上古到隋以来的琴歌在内容上也并非只有这四种的主题。对歌辞性题名内涵的解释不能仅仅局限于汉魏以来形成的传统文化道德等层面。
(六)题名所包含的乐歌要素。琴曲歌辞题名与乐歌内容、体制流别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不但标志了琴歌的内容,同时, 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不同类别乐曲的音乐风格、体式结构。如以“操”为题名的歌辞通常都用到骚体句式。以“引”为题名的曲辞经常形成主题相近、体式不同的乐曲组合。以“怨”为题名的曲辞往往以怨情作为歌诗的主题。可见,琴曲歌辞中“操”、“引”、“弄”、“歌”、“曲”、“怨”等歌辞性题名是有区别的,这些题名很有可能具有特定的音乐内涵,标志着乐曲中某些类别、曲调、乐段等等。
从上面的分析当中可以看出,琴歌的题名当中包含着众多的信息,深入分析这些信息,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这些琴歌。
二、“操”、“引”、“弄”涵义考辨
乐府琴歌中,“操”、“引”、“弄”等歌辞性题名确实标志了琴曲的类别、体制、风格,有着乐歌原型的意义。其涵义到底如何,下文试作归纳总结。
(一)操。“操”是琴曲的题名标志。清薛雪的《一瓢诗话》:“乐府凡用‘引’、‘操’等名,皆是琴曲。”笔者把《乐府诗集》中以“操”为题名的乐府诗只出现在“琴曲歌辞”一类中。可见,“操”很有可能是专门用以称呼乐府琴歌的。在《乐府诗集》中,以“操”为名的曲辞大多收录在“琴曲歌辞”第一、第二卷中。可见,在琴歌艺术史中,“操”一类琴歌产生的时间较早。这些歌辞在体制、内容、风格等方面体现了属于“操”一类乐府琴歌的基本艺术特征:1.大多为诗经四言体以及楚辞骚体等先秦时代流行歌诗样式,2.一般带有琴歌故事性题解,歌诗大多以叙事性见长,3. 在音乐风格上大多以清淳为特征,曲辞内容往往刚正清雅、沉郁顿挫。
(二)引。“引”是乐曲体裁材之一,亦是琴乐中的重要类别。据《师友诗传续录》记载:“(刘大勤)问:‘《天马引》、《天马行》之辨’。(王士禛)答:‘《天马引》是琴曲。’”可见,“引”是琴曲的题名标志。《乐府诗集》“琴曲歌辞”中以“引”为名的曲辞以梁代文人作品居多。可见,在南朝梁代,文人特别喜欢拟作以“引”为题的乐府琴歌。宋郑樵《通志·乐略》甚至有“琴之有辞自梁始”的说法,即是指文人倚声填辞的乐府琴歌创作。在音乐性上,作为大曲中的一个部分。“引”之名有序曲的之意。引曲和同题本曲之间,如《秋风》和《秋风引》,《绿竹》和《绿竹引》,《明月引》和《明月歌》等,有如乐曲中的乐段与乐曲整体之间的关联,这也就构成引曲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内容上,用“引”为题名的乐府诗以叙事本末为歌诗主题的情况居多,有着“载始末”的引曲性质,姜夔《白石道人诗说》:“载始末曰引。”《文章辨体》:“述事本末曰引。”
(三)弄。“弄”作为声乐技艺的一个专门术语,义原宽泛。在器乐演奏中,“弄”指弹奏、吹奏。《乐府诗集》中以“弄”为题名的歌诗,只有“清商曲辞”中的《江南弄》和“琴曲歌辞”中的《蔡氏五弄》。可见,“弄”一般是以大型组曲出现的,“弄”作乐曲单位,指乐曲的一段或一支。它往往由一系列的不同名称的乐曲组成,其音乐风格各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