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許使用協議
一方為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而另一方為用戶
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網上版
SIKU
QUANSHU (WENYUANGE EDITION) ONLINE SUBSCRIPTION SERVICES
產品特許使用條款
本產品為《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網上版,本產品使用協議是貴用戶取得使用許可之證明文件,務請將之妥善保存。
重要說明,請仔細閱讀: 《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網上版產品使用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係一份由 貴用戶(個人或單一法人團體)與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公司”或“許可證授與人”)之間,就使用《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網上版所訂立的合法協議。
貴用戶現申請進入或建立連線至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所開發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網上版的網站及網上資料庫(“網站”)。 貴用戶一經輸入你的帳號及密碼,或透過指定IP位址登入“網站”,即表示 貴用戶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之約束。如果
貴用戶不同意接受「本協議」之條款,則請勿建立連線至“網站”或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
1.
定義
本協議當中所載的字辭定義如下:
「許可證持有人」即《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網上版的訂戶。
「公司」指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即許可證授與人。
「許可電子出版物」指《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網上版。
「授權使用者」指個別人士得到許可證持有人的批准,連接到許可的線上戶口或經許可證授與人的網站連接到或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而該個別人士必須為許可證持有人現時的學生、學系教職員、圖書館使用者或僱員。
「商業用途」指使用、出售、再售、出租、轉讓、借貸、傳送、複製或以其他形式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的部分或全部以得到利益。不論該利益是否金錢上的利益皆屬商業用途。
「訂閱年期」指在貴用戶同意繳付「許可電子出版物」的訂閱年費及同意遵守本協議條款的前提下,許可證授與人授予貴用戶連接到或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的許可期限。「訂閱年期」的生效日期以服務確認書所註明為準。
2.
授與許可、使用權利及限制
2.1 許可電子出版物是受版權條例,國際版權公約及其他版權條例及公約所保護,許可證持有人只是授權使用者並非持有人或擁有人。
2.2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及附加特許使用協議(如有者),許可證持有人在「訂閱年期」內只是獲授與非獨家使用和不可轉讓的許可連接及獲授權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
2.3 許可證持有人應確定任何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人士已獲授權使用。
2.4 許可證持有人應確定任何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人士遵守本產品特許使用協議之內容及條款。
2.5 在訂閱年期內,許可證持有人可:
2.5.1 連接至許可證授與人的“網站”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作閱覽、恢復及顯示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2.5.2 利用電子媒介儲存許可電子出版物的其中部分;
2.5.3 列印許可電子出版物的其中部分。
2.6 許可證持有人及授權使用者不得:
2.6.1 刪除任何產品記認、版權告示、或任何有關許可電子出版物之告示或使用限制權;
2.6.2 不論是基於任何原因,有系統地複製許可電子出版物或電子副本;
2.6.3 拷貝或製作與許可電子出版物相似的產品或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其主網頁及其他顯示網頁;
2.6.4 將許可電子出版物融合至任何的資料庫;
2.6.5 於任何電子網絡或網站或互聯網上顯示或發放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2.6.6 在沒有得到本公司的批准下,容許其他使用者
(授權使用者除外) 連接或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
2.6.7 將全部或部分許可電子出版物用作任何商業用途;
2.6.8 在事前沒有得到本公司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轉讓、出售、分配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許可電子出版物予第三者;
2.6.9 重製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任何部分到其他電子媒介;
2.6.10 將許可證持有人的帳號及/或密碼提供或散佈予第三者;
2.6.11 還原處理許可電子出版物以作複製或仿效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任何部分或功能;
2.6.12 不論是基於任何原因,修改或創作或再傳送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2.6.13 在事前沒有得到本公司之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公開任何有關許可電子出版物數據測試指標結果予第三者。
3.
許可證持有人的責任
3.1 許可證持有人須自行支付任何通訊、互聯網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及特定的網絡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他工具、電腦硬件、軟件
(包括互聯網閱讀器及文件檔案閱讀軟件) 及所有有關的軟件使許可證持有人連線到許可電子出版物的費用。
3.2 許可證持有人須:
3.2.1 負責許可電子出版物的登入戶口及密碼之保密及使用;
3.2.2 在可能的範圍內確保只有授權使用者方可進入或建立連線至許可電子出版物;
3.2.3 採取所有合理的方法以確保所有授權使用者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3.2.4 確保所有授權使用者的資料及其連線至許可電子出版物的記錄完整及最新。
3.3 如許可證持有人知悉以下情況,他應盡快通知許可證授與人:(a)
許可證持有人的登入戶口及密碼被偷盜或遺失;(b) 任何未獲授權的人登入戶口及使用密碼;(c) 任何未獲授權的人登入許可電子出版物;(d) 授權使用者違反本協議的條款。許可證持有人當知道任何授權人士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許可證持有人同意盡快停止該非法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及依照其一般慣例盡快執行紀律程序。
4.
著作權
4.1 許可證持有人確認所有關於許可電子出版物(下述有關字庫除外)的版權、發明權、許可證授與人的商標、服務商標、資料庫權利、貿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
(統稱為「許可證授與人的知識產權」) 均屬許可證授與人所有。除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而得到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的權利外,本協議不曾授與許可證持有人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
4.2 許可電子出版物所採用的ISO/IEC 10646:2003版本的字庫組合受版權保障,版權持有人保留有關字庫的所有權及一切相關連的知識產權。除“FZKaiS-Extended
(SIP)”字庫中的使用者自定義字符(EUDC)的著作權由宜高科技創業有限公司及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共同擁有外,“FZKaiS-Extended
(SIP)”及“FZKaiS-Extended”兩個字庫的著作權屬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所有。該兩個字庫均由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開發。“skqspua”字庫由許可證授與人開發,其著作權屬許可證授與人所有。許可證授與人保證其有權提供許可證持有人及授權使用者一項非專用特許使用有關字庫。
4.3 許可證持有人如遇上以下情況應馬上通知許可證授與人
(i) 如有非授權人擁有或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及許可證授與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中之任何部分受侵犯之情況及 (ii) 得知任何第三者有關許可電子出版物被指侵犯其知識產權或所有權的索償;及協助許可證授與人制止侵權活動。
5.
還原工程
許可證持有人不得對許可電子出版物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還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還原編譯 (reverse compile)、解編譯 (decompile)、修改(Modify)、分解翻譯(translate)、反向組譯(disassemble)複製 (reproduce)、轉錄 (transcribe)、儲存 (store)
於任何可恢復的系統,或以任何方式再傳送。
6.
聲明及保證
6.1 在訂閱年期內,本公司保證許可電子出版物能符合使用說明中所述之功能,所有關於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不明文保證僅限於訂閱年期內。
6.2 許可證授與人聲明和保證,參與本合約及授權許可證持有人的權利及許可電子出版物並不違反任何第三者的發明權、版權、商標、貿易秘密或其他所有權或合約。
6.3 除以上所指外,許可證授與人並不作明文或不明文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況:(i) 許可電子出版物所記載的資料可用於特別的情況或目的,儘管許可證持有人也許知道該特別的情況及目的;或
(ii) 該許可電子出版物毫無操作上的錯誤或如發生,錯誤可被修改;或 (iii) 在使用手冊中的資料是完整及準確無誤。
6.4 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授與人對在其無法控制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由於電子或機器上的失誤、通訊、電訊或其他連接上的問題、未經授權的連接、偷盜或操作上的錯誤,對許可證持有人及/或第三者造成的損失均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
6.5 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授與人對由於許可電子出版物的使用或不能使用而引致許可證持有人及第三者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的損壞或遺失、程式遺失、遺失所引起的費用、利益損失、業務或聲譽上的損失、或其他的損失),均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
6.6 如許可電子出版物未能符合條款第6.1項,許可證持有人同意承擔許可證授與人由於使用或不能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不論是基於合約、民事侵權、條例或其他),本公司有權決定修理或更換不符合上述條款的許可電子出版物之部分作為履行6.1項之保證。但如因意外、不適當使用或誤用所引致的缺損,本公司則拒絕受理。
7.
終止本協議
7.1 若貴用戶不遵守本協議之條款及內容,本公司可終止本協議,而不影響本公司的任何權利。
本協議一旦終止,許可證持有人進入或連線至“網站”使用許可電子出版物的內容的權利立刻終止。
7.2 許可證授與人保留無須事先知會許可證持有人而暫停、變更、終止或移除許可電子出版物之任何部分或全部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其內容、外貌、功能、可使用時間及其使用所需的工具)之權利。
7.3 如許可證授與人行使其變更或終止許可電子出版物之任何部分或全部,許可證授與人無須向許可證持有人或任何第三者負責。
7.4 如許可證授與人相信許可證持有人違反本協議之條款,許可證授與人保留權利以限制許可電子出版物之使用或暫停或取消許可證持有人進入或連線至“網站”的權利。在此情況下,已繳交之款項將不獲退還及許可證授與人將不作賠償。
8.
支援服務
8.1 本公司可提供有關許可電子出版物的支援服務。有關的技術支援將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傳真提供。
而支援服務之提供範圍已在使用手冊、網頁文件和/或本公司提供之其他文件列明。 貴用戶為支援服務而提供的資料或資訊,本公司可使用作為商業用途,包括產品改良及技術發展等。
8.2 本公司在本協議條文下沒有責任提供以下服務:(a)
用戶的引申產品; (b) 與許可電子出版物一同使用但沒有在本協議列明之軟件; 或 (c) 由於許可證持有人或授權使用者之硬件或設備之不正常運作引至軟件發生問題。
8.3 本公司保留提供支援服務與否的最終決定權。
8.4 本公司保留收取因提供服務而產生的不合理或過多的電話、船運、處理、媒體及使用手冊等費用的支出。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盡量及早通知
貴用戶以上的有關安排。
9.
其他
9.1 本協議只對協議方有約束力。本協議或根據本協議而授與的權利不能轉讓或再授權予第三者。
9.2 本協議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為準。協議方同意在有任何糾紛的情況時,將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庭處理。
9.3 本公司可在知會許可證持有人後修正或更改本協議。
9.4 本協議的條款只能由本協議方執行。
9.5 根據本協議而獲得的權利只可在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放棄。任何一方在放棄其由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獲得的權利或其他的權利,不應被解釋作為放棄其將來由於另一方違約而產生的權利。
9.6 在本協議中所使用的標題僅為方便起見,並不構成本協議任何部分。
10.
條約獨立
若本協議任何一項條款因某種原因不成立,均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成立。